陕西:渭南市临渭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 “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
在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下,渭南市临渭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有效成绩,新建成100吨组装式冷藏库17座,50吨组装式冷藏库4座,新增固定资产600万元,增加鲜活农产品贮藏能力2000吨,基本实现了“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的总体目标。
一、项目计划下达情况
(一)项目建设任务
按照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农业计财〔2012〕92号)精神和全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工作动员会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了《渭南市临渭区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实施方案》。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陕农业计财〔2012〕196号)下达批准临渭区建设100吨组装式冷藏库17座、50吨组装式冷藏库4座,项目总投资66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00万元。
(二)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从7月18日起,由临渭区农业局、财政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区内申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设施建设的临渭区富民养鸡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分别进行了审核。工作组通过实地考察、走访、座谈,认定的10个业主(农户)具备承担项目建设基本条件,并完善了相关申请手续,将所有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项目建设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从9月份开始,督促各合作社、农户陆续开始建设。截至11月底,完成了所有冷藏库基础、库体、设备安装和运行调试工作的各项任务。12月19日,由区农业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区级联合验收组对21座组装式冷藏库进行了验收。各合作社、农户建设的冷藏库符合《陕西省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设计标准和技术指标,全部达到了《陕西省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当年新建、实际见物”要求,全部通过了区级验收,同时对所有冷藏库进行了编码、建档和信息上传工作。
(二)中央奖补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陕西省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临渭区按照100吨组装式每座补助10.5万元,50吨组装式冷藏库每座补助5.4万元的标准对2012年新建的21座组装式冷藏库进行奖补,中央资金200万元全部用于组装式冷藏库奖补,并及时兑付到6家合作社和4个农户。
(三)效益分析
2012年新建成100吨组装式冷藏库17座,50吨组装式冷藏库4座,新增固定资产600余万元,年增加鲜活农产品贮藏能力4000吨以上(按每年储藏2批),年可增加农民收入400万元以上,基本实现了“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的总体目标。以渭南临渭区绿农红提葡萄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2012年新建2座100吨组装式冷藏库,并于11月按照0.37元/公斤的价格存入200多吨红萝卜,目前市场上红萝卜的价格已涨到1.2元/公斤并且后期还有上涨空间,估算该合作社仅此一项纯收入达到16万元以上,预计2~3年即可收回建设成本。
(四)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临渭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区农业局、财政局、监察局和相关街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临渭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技术培训。临渭区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以区多种经营工作站为技术依托单位,按照项目计划和实施步骤,强化技术指导,积极开展培训宣传,对项目区的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计划的进行技术培训,重点培训设施建设技术和使用操作方法,全年已开展各类培训3场,培训业主、操作人员50多人次。通过培训既做到了惠民工程的政策人人皆知,又达到了业主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三是严格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扎实落实项目承建合作社和农户。在项目落实过程中,坚持产业集群优先、重点区域倾斜的基本原则,衔接区财政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承建业主(农户)。在省级方案批复下达前,临渭区农业局、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有意向承建的合作社和农户现场考察,并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严格考察承建业主的实力、资质等,以确保项目建设能落到实处。
四是严格建设标准。为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和国家资金投资效益,严格按照陕西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技术方案的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逐家逐户核实核对建设场地、施工材料、设备安装调试等,基本做到了不误工期、一次成型的目标。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联合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多次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检查和监督,完全杜绝了倒卖奖补指标、套取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同时督促承建业主、农户按要求完成项目资料和数据的采集、制作等工作。
六是强化资金管理。在项目补助资金使用上,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安排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按实施方案进行资金使用。在项目县级验收工作结束后,积极按照有关财政支农资金拨付程序,将补助资金兑付到各承建业主和农户。
三、建议
临渭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恳请省市继续对临渭区的项目予以扶持,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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