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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饭店召开

日期: 2007-03-14 16:04 作者: 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字体: 打印本页

  3月13日,省农业厅在济南饭店召开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战树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陈群力主持会议,省农机办、畜牧办、开发办、扶贫办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韩寓群省长在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厅党组《关于做好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战树毅代表厅党组对全厅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战树毅指出,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这个政治保证,对于农业部门全面履行好职责,实现建设现代农业的目标任务至关重要,也是对干部不可或缺的保护。全厅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政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要经常想一想做人、做事、当干部的基本准则,经常想一想放纵私欲、违纪违法对党和国家可能造成的危害,对个人和家庭可能造成的后果,明辨利弊得失,时刻警钟长鸣。

  战树毅强调,优良的作风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要加强学习。要认真深入地学习中央、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通过学习和教育,使每一位领导干部头脑中始终有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识,有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的压力和动力,做一个执政为民、行为端正、道德高尚的人。

  二要认真对照检查。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对照中央、省委的要求,认真分析检查剖析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措施,并切实抓好整改。

  三要健全落实规章制度。各单位要紧密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在已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完善和落实工作。特别要对加强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和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分别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制度,以及近几年我厅出台的农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财务资金分配使用、干部任免考核以及廉政监督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要把作风建设的效果体现到推动工作上。在机关内部,要通过作风建设,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业务工作能力以及机关的整体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都有一个明显提高。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整体工作中,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扎实实地为农民群众办好事、解难题。在整个农业系统中,要继续毫不放松地抓好行风建设,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良好作风。

  战树毅要求,各有关单位和每位领导干部,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取得廉政建设的新成效。

  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要淡泊名利,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在公务活动和社交场合中,时刻保持高度警觉,确保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要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遵守“五个不许”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清理纠正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战树毅代表厅党组表示,自己和领导班子成员,将严格地、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全厅干部职工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是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要按照上级部署,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各处室、各单位要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驻厅纪检组做好案件的查办工作。

  四是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要按照厅党组重新修订印发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各处室、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积极协助“一把手”的工作,确保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