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都市农业发展模式
一、日本
日本的都市农业,指包含在都市内的农业及都市近郊的农业。日本是一个土地资源十分有限的岛国,经过20世纪60-70年代经济的高速增长之后,城市扩张迅猛,城市周边地区的地价不断上涨。由于土地属私有制,为保留土地以达到增值的目的,一些农户不愿过早出卖自己所拥有的土地,于是将继续耕种的土地在高楼大厦林立的城市内保留了下来。日本已发展出3种主要的都市农业模式:1、观光型农业,即设立菜、稻、果树等田园,吸引游人参观体验,其实质是农业与旅游业的结合;2、设施型农业,即在一定范围内运用现代科技与先进的农艺技术,建立现代化的农业设施,一年四季生产无公害农副产品;3、特色型农业,即通过有实力的农业集团建设一些有特色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并依托先进的科技进行深层次开发,形成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特色农业。
日本都市农业的发展趋势:一是生产逐渐规模化,以提高都市农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农业结构逐步调整。逐渐淘汰效益低、成本高的农产品,绿色保健品大量生产;三是生产手段向全自动化、设施化、智能化发展,尤其是蔬菜、水果特别明显;四是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完善;五是生产经营管理向网络化方向发展。日本都市农业发展的经验:一是各级政府给予保护政策;二是模式多样化;三是政府关注农业劳动力素质的提高。
二、德国
德国都市农业以市民公园为代表。19世纪后半叶,德国正式建立了“市民农园”体制,其主旨是从建立健康的理念出发,让住在狭窄公寓里的都市居民能够得到充足的营养。近年来建立市民公园的主旨已发生很大变化,转向为市民体验农家生活的机会,使久居都市的市民享受田园之乐。市民公园的土地来源于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市镇政府提供的公有土地。每一市民农园的规模约有2公顷。大约50户市民组成一个集团,共同承租市民农园。租赁者要与政府签订25~30年的使用合同,自行决定如何经营,种花、植草、种菜或栽树、养花等,政府都不加干涉,但其产品却不能出售。如果承租人不想继续经营,可以中途推出或转让,市民农园选出的管委会选出新的承租人继续租赁,新承租人要承担原承租人合理的已投入的费用。目前德国市民农园呈兴旺之势,其产品总产值占到全国农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
三、新加坡
新加坡是一个城市经济国家,非常重视都市农业向高科技、高产值发展。新加坡都市农业的发展模式有:1、现代化集约的农业科技园,这是新加坡重点的都市农业模式。新加坡都市农业的发展以追求高科技和高产值为目标,以建设现代化的农业科技园为载体,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生产力。农业科技园的基本建设由国家投资,然后通过招标方式租给商人或公司经营,租期为10年。其中有一个用气耕法(即在有空调设施的温室内种植植物,根部暴露在空气中,每隔5分钟喷洒含营养物质和肥料的制成雾水的冷水,不喷农药)种植蔬菜的农场,它是世界上第一个在热带国家以气耕法来种植蔬菜、生产富有营养而安全的新鲜蔬菜。蔬菜的生长期由土耕法需要60天缩短到30天,只是此种方式成本较高,当然如果生产高档蔬菜则优于进口;2、农业生物科技园。占地10公顷,拥有现代化先进设备,进行新农业技术(如动植物基因研究、新品种选育等)研究开发工作。
四、荷兰
荷兰是农业高度发达的国家,其发展目标不再是追求产量,而十分强调农业与环境、自然的协调发展,重视农业的社会责任,这为荷兰形成“绿色生产力”打下一个很好的基础。在荷兰都市农业中,花卉业和奶牛业是特别重要的产业。荷兰以“欧洲花园”和“花卉王国”而驰名于世。荷兰花卉业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渊源,且土壤和气候条件比较适宜。在经济利用土地问题上,以花卉为代表的园艺业要优于一般的大田种植业,而温室园艺业又优于露地园艺业,且农场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荷兰温室产业具有高度工业化的特征。由于摆脱了土地的约束和天气的影响,温室园艺产品可以实现按工业方式进行生产和管理,其种植过程不仅可以安排特定的生产环节和生产周期,在产后的包装、销售方面,也同工业生产如出一辙,真正成了“工厂化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