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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靖江市鲜活农产品工商费减半征收

日期: 2008-02-28 00:00 作者: 来源:江苏农业信息网 【字体: 打印本页

  近日从靖江工商局获悉,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减免费用的临时性优惠政策将延续至3月31日。

  上月底,为保障雪灾期间市民“菜篮子”供应,工商部门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执行雪期特别优惠政策,自1月26日至2月5日,对农贸市场内鲜活农产品经营者减半征收个体工商费、市场管理费。优惠政策实行后,每个经营户可少缴费用100多元。截至目前,靖江工商局累计为1028户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经营户减免费用10万多元。

  靖江工商局要求各工商分局及时将优惠政策延长期限的消息传达到各个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并迅速上报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经营户名单、收费标准及减免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