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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减免鲜活农产品运输销售环节收费

日期: 2008-02-08 09:12 作者: 罗博 来源:新华网宁夏频道 【字体: 打印本页

  为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保障春节供应,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财政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政策,春节前后减免鲜活农产品运输销售环节部分费用。

  据了解,从1月26日至2月5日,宁夏交通部门对过往国家“五纵二横”公路网的58个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收费站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送车辆,一律实行全额免收道路、桥梁以及隧道车辆通行费,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为减轻农副产品成本推动涨价的压力,宁夏各市、县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从1月26日到3月31日,对涉及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性收费在现有价格水平上一律减半收取;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取的集贸市场管理费用、个体工商一律减半收取。

  此外,宁夏物价部门还将对全区所有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收费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并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规定权限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重新审定,能免除的尽量免除,收费偏高的要适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