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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09-05-20 09:54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垦)厅(委、局),超级稻研究协作组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09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发挥超级稻在全国水稻增产增收中的带动作用,我部研究制定了《2009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9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发挥其在全国水稻增产增收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国水稻生产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9年在长江流域稻区、华南稻区和东北稻区继续示范推广超级稻品种和配套技术,通过抓好示范县,建立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带动超级稻的大面积推广。年内建立超级稻示范推广核心区、示范区600万亩,辐射推广总面积达到8500万亩,实现辐射区每亩双增100的目标,即亩产增加50公斤(100斤),节本增效100元,力争做到水稻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协调统一。

二、工作内容

做好2009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要着力抓好超级稻示范县工作,组织万亩高产创建,培育科技示范户,开展技术集成创新。同时,要发挥示范县的带动作用,组织好观摩活动,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促进超级稻大面积推广应用。

(一)建设万亩高产示范区。各项目承担省(区、市)要在项目实施示范县开展万亩连片超级稻高产示范区建设活动,每个超级稻示范县不少于1个万亩片。万亩片产量指标:东北、长江中下游单季稻区高产创建目标产量在每亩700公斤以上,双季稻区两季亩产1000公斤以上,其他地区单季亩产600公斤以上。万亩片均要建立标志牌,内容包括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主推品种、主推技术、实施面积、产量指标等,同时对参与实施的农户登记造册,内容包括农户姓名、住址、面积、技术联系人等。

(二)培育千户科技示范户。要充分利用科技入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平台,广泛培育超级稻示范户。每个示范县要培育不少于1000个示范户,示范户田块要尽可能连片,优先选择种植大户、便于参观学习的农户作为示范户。争取做到示范区村村都有示范户,展示超级稻增产增收效果,引导农民自觉示范推广超级稻。

(三)集成配套高产技术。结合万亩连片高产示范,积极开展超级稻品种筛选、展示和高产技术集成配套,把超级稻品种与当地主推技术结合,集成便于推广和农民采用的简化技术操作规程。每个示范县要集成23项农民易掌握的超级稻技术操作规程,制作成明白纸或挂图用于培训农民。

(四)强化技术培训与指导。各省(区、市)超级稻示范推广承担单位要联合相关超级稻研究单位,开展对本省市县推广人员及部分种粮大户的超级稻技术培训,要利用示范县的样板作用,在关键季节组织23次现场观摩会议和培训。要组织专家和有关技术人员在水稻生产的关键季节,分区域开展超级稻示范推广技术指导服务和调研活动。超级稻育种家要深入生产一线面对面开展技术指导工作,促进超级稻品种与当前主推水稻生产技术结合,提高超级稻技术到位率。

(五)抓好超级稻测产验收。各项目省(区、市)要认真组织好超级稻测产验收工作,加强超级稻绩效考评。万亩示范区的测产要按照农业部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要求,科学组织实施。对拟申报超级稻品种,要按照农业部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好百亩示范方测产验收工作。同时,要利用多种途径加强对超级稻推广成效的宣传,推动大面积超级稻发展。

三、工作安排

14月,各省(区、市)制定本地的实施方案,宣传推介超级稻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落实超级稻万亩高产示范区建设地点和各示范县1000个超级稻示范农户,落实有关技术试验。

58月,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全国超级稻研究与示范推广专家组各稻区牵头单位和17个主产省及各示范县分级开展技术培训,同时,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生产调研和技术服务,现场指导稻农生产,了解各地超级稻生产及示范推广中的问题和典型经验,提出促进超级稻示范推广的对策措施。

912月,开展测产与总结。由科技教育司会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各地开展超级稻示范推广品种产量测试和年度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各省农业厅(委、局)要成立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小组,加强对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的领导,协调好各方力量认真抓好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落实,细化工作任务和阶段性目标,层层落实任务。要及时做好本地适宜超级稻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发布、栽培技术规程制定、示范推广工作的检查指导等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一旦发现项目单位弄虚作假或挪用专款,将按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二)强化指导,措施到位。全国超级稻研究协作组各成员单位都要积极参与所属生态区的超级稻技术推广工作,强化技术指导,促进各项措施的到位。主动配合当地农业部门搞好技术指导服务,对目前的17个超级稻示范推广省(包括农垦系统)实行分片包干制,每个单位都要包一个省;各课题组的研究人员,每年用于指导示范推广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协作组各稻作区专家组要直接参与示范县万亩高产创建,协作组单位所选育品种开展百亩片示范,要设在当地的超级稻示范县中。

(三)开展协作,形成合力。超级稻示范推广需要多部门合作,要强化农科教企结合,调动科研教学单位、推广部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以项目为平台,组织好各方面力量,突出重点,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

(四)整合资源,提高效果。要整合项目资源推动超级稻发展,把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与我部组织开展的农业科技入户、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民科技培训、测土配方施肥、水稻高产创建活动等工作相互衔接,充分利用这些项目建设和实施的有利平台,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上推动超级稻发展,发挥超级稻品种的产量潜力和增产效果。

(五)总结经验,推动发展。各省(区、市)要及时总结超级稻示范推广的鲜活经验,特别是超级稻示范县、示范乡和种植大户的经验,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扩大辐射力和影响面,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推动大面积超级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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