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2004 > 第7期

关于我部受理投诉举报假劣农资案件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04-07-20 17:40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垦、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厅(局、委、办):

    2001年以来,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的总体部署,在当地党委、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农资打假牵头单位的职责,积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深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多发的势头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仍时有发生。特别是部分地区、部分品种制假售假问题相当严重,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已经引起了中央领导的充分关注。近期,我部对20024月至20044月期间直接受理的投诉举报假劣农资案件情况进行了整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从被投诉举报的地区看,少数省份已经成为全国农资打假工作的重点地区

    两年来,我部直接受理的投诉举报假劣农资案件涉及全国绝大多数省份,但主要集中在东部和中部地区,约占投诉举报总量的88%。同时,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少数省份。从被投诉举报的次数看,排在全国前五位的分别是河南、山东、江苏、河北和陕西,其被投诉举报数量累计接近全国总量的50%,已经成为群众投诉举报的重点省份。

二、从被投诉举报的品种看,种子、农药、肥料问题比较突出

    我国农资需求十分旺盛,农资经营数量巨大、品种多杂。从我部直接受理的投诉举报假劣农资案件看,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具和渔机渔具等七大类农资品种中,问题主要集中在种子、农药和肥料三类品种,三者被投诉举报的数量分别占全部数量的27%33%20%,反映出这三类品种市场状况不容乐观。

三、从被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看,距“五不放过”要求尚有差距

    两年来,我部在直接受理投诉举报假劣农资案件后,对重大案件组织力量进行了直接查处,对一般案件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和分工及时责成地方农资打假工作部门进行了查处,并对地方查处情况进行了跟踪。从各地反馈的案件查处情况看,各级农业部门对我部移交的案件和直接受理的案件,基本上能做到及时立案查处,但是,距“五不放过”原则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涉及异地线索的,没有做到深入追查和及时上报,有的功亏一篑,留下了隐患。

对此,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按照属地化原则,切实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底,将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部2004年受理投诉举报假劣农资案件中的排名情况和移送案件的查处情况。当前,重点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中来,对掌握的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清理,尚未查处结案的要尽快结案,涉及异地线索的要及时通告有关省份或上报我部。今后,我部将加强对地方农资打假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农资市场秩序较好的地区,要给予适当奖励并在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并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的重点地区,要在农业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相应削减农业投资项目和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六月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