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241215202500377
- 信息所属单位
- 政策与改革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181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 文 号
- 农办议〔2025〕327号
- 生效日期
- 2025年08月20日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25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181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 索 引 号
- 07B241215202500377
- 信息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181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 文 号
- 农办议〔2025〕327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政策与改革司
- 生效日期
- 2025年08月20日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25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181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181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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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基层村集体联农带农能力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组织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商务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设立公司
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与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其出资为限对其设立或者参与设立的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责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探索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同时,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指导各地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跟踪关注地方实践探索,适时出台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强化制度设计,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加强监管指导,确保既“管得住”也“走得稳”。
二、关于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联农带农能力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组织示范带动小农户,有力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一是健全基础制度。2022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强素质、外强能力。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组织编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辅导手册》。二是强化项目支持。实施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指导各地培育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三是完善指导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制定印发工作规程,通过业务咨询、组织培训、上门走访等方式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供规范运营、技术指导、财税代理等服务。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有4万多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县乡基层辅导员占比为93.6%。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启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同时引导各地构建支撑主导产业发展、带动小农户增收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吸纳就业、农业社会化服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带动农户增收。
三、关于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关于项目带动。2025年,农业农村部制定印发《分类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工作方案》,明确促进对接合作等重点任务,搭建科企对接、银企对接等平台,引导科技人才、金融资本、政策项目、市场渠道等向农业企业集聚。近两年,组织500多家龙头企业分别赴贵州、山东、新疆、陕西、西藏、重庆,与脱贫地区800多家中小企业深入对接,促成一批投资合作。
关于人才支持。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重点面向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组织到优质高校进行系统培育,强化导师帮带、金融支持和激励保障等。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培育“头雁”5.43万人。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深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把带头人培养成“领头雁”。
四、关于协助链接销售渠道,打造农业产品品牌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创设,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加快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印发《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分品类分梯次分年度培育一批产业优势领先、市场空间潜力大、文化底蕴深厚的农业精品品牌。现已将226个区域公用品牌纳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二是开展品牌帮扶。印发《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支持脱贫地区塑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带动培育企业品牌和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增强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三是加强产品营销推广。充分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展会节庆活动,加强农业品牌营销推广。组织系列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营销推介优质特色品牌农产品,促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共同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针对农村市场薄弱环节,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等。截至目前,累计支持1498个县,建设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近300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近16万个。商务部指导各地通过举办专题推介、品牌发布、展示展销等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广泛搭建对接平台,帮助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产销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021年以来,指导各地举办2100多场各类对接活动,帮助销售农产品超820亿元。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持续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品类,加快推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扎实开展优质渠道对接、全媒体公益宣展等工作,促进提升品牌竞争力影响力带动力。商务部将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等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拓宽农村电商应用场景;指导各地推动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提升农产品流通质量和效率。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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