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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240315202000934
信息所属单位
政策与改革司
信息名称
关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60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文  号
农办议〔2020〕295号
生效日期
2020年10月24日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内容概述
关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60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索 引 号
07B240315202000934
信息名称
关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60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文  号
农办议〔2020〕295号
信息所属单位
政策与改革司
生效日期
2020年10月24日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内容概述
关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60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关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60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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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玉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舆论宣传

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发展方向和保障措施。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对承包地“三权”分置作出系统全面的制度安排。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内涵,并就依法保护流入方的各项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近年来,为加强政策宣传,我部通过编发简报、集中培训、案例教学、实地教学等形式宣传中央政策,解答疑难问题,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宣传画册,并印发给基层干部群众;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同时,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承包地确权工作,采取办培训班、干部下乡宣讲政策、设立宣传点、绘制板报、写公开信、建微信群等多种手段加强宣传,做到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政策家喻户晓,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

二、关于围绕产业布局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要求,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地方做好产业布局与乡村规划,有序引导土地流转。2020年,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指导各地摸清土地状况、分析区位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合理规划用地、优化布局,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集中连片,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带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按照中央要求,指导各地围绕产业布局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落实好农村土地流转相关工作。

三、关于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土地流转

按照中央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规模主体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一是会同11个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鼓励农民合作社成员利用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加入农民合作社。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22.54万家。二是会同11个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今年3月,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对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提出要求。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填报数量已经超过100万家。三是积极引导各地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产销订单、土地托管、土地流转、资产入股、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不断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542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近1.8万家,县级以上龙头企业约9万家。据统计,近年来流入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承包耕地面积不断增长。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规范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四、关于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农村参与耕地和山地流转

2014年,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引导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地”资源发展多种经营。2015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流转土地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同时,贯彻中央部署要求,我部积极鼓励龙头企业提质增效,提升产品品牌竞争力,推进标准化和规模化绿色基地建设。各地龙头企业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乡村特色资源为依托,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截至2019年底,全国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中,近六成通过了国际食品安全保证体系等认证,近四成获得绿色、有机、地理标识等认证。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工作,引导农业龙头企业规范有序流转土地,鼓励龙头企业提升农产品品牌竞争力。

五、关于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近年来,我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支持,通过培育和扶持各类主体健康发展,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明确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优质特色品牌创建。2017年起,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家庭农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参与涉农项目建设等。据统计,2019年全国承包耕地流入合作社面积共1.26亿亩,约占流转总面积的22.69%;流入家庭农场等其他主体的面积也有较大增长。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六、关于完善各项管理和服务,确保农村土地健康流转

2016年,我部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流转交易规程,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为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等服务。目前,全国已有1239个县(市、区)、18731个乡镇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55亿亩。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抓紧组织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修订,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促进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

七、关于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已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措施,指导各地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继续支持和鼓励土地流出方在内的广大参保群众按规定选择参加相关保险,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

010-59192795

                                     农业农村部         

202010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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