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100315202200482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植业管理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011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2]224号
- 生效日期
- 2022年07月19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9日
- 内容概述
-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纳米农药产业进程减少农药用量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 索 引 号
- 07B100315202200482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011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2]224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植业管理司
- 生效日期
- 2022年07月19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9日
- 内容概述
-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纳米农药产业进程减少农药用量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0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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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瑞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纳米农药产业进程减少农药用量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纳米农药一般是指纳米农药制剂,即农药有效成分通过纳米技术加工而成的农药制剂,主要特征是粒子尺寸在纳米尺度范围内(粒径小于100nm)。纳米农药制剂由于产品粒径极小,对防治靶标和农作物具有更高的穿透性、吸收性、传导性,可以提高农药利用效率和防治效果。我部高度重视纳米农药制剂开发应用,多次组织专家研讨会,协同推进设立国家重点专项、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促进纳米农药制剂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关于科技部设立纳米农药重大科技专项
我部配合科技部“十三五”期间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等重点专项,部署实施了“新型高效生物杀虫剂研发”“智能化纳米新剂型创新研究”“生物农药纳米农药新剂型创新”等项目和课题,构架了绿色纳米农药制剂制备理论与技术体系,在纳米农药制剂设计原理、增效机理、关键制备技术与工艺集成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为推动我国化学农药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加强纳米农药制剂创新科研攻关,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指南中部署了“安全高效的绿色纳米农药新制剂创制与产业化”项目,并采取“揭榜挂帅”组织实施机制,可由企业牵头申报。该项目将在安全环保低残留的纳米农药制剂创新、高效低耗零排放的纳米农药制剂规模化生产等方面开展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并针对主粮及重要经济作物等特定使用场景,开展纳米农药制剂集约化、轻简化精准施用技术示范应用。财政部积极支持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杂交谷子、有机农业、绿色农业、盐碱地改良、农机、农业关键共性技术等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下一步,我部将配合科技部、财政部有序推进“安全高效的绿色纳米农药新制剂创新与产业化”项目申报与组织实施工作,积极推进安全高效绿色农药制剂、精准化施药技术与装备研发,为促进农药使用高效化、精准化、减量化提供技术支撑。
二、关于尽快改革我国农药登记政策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等配套规章,积极推进农药登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关于混配制剂登记,《农药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混配制剂的有效成分不超过两种,除草剂、种子处理剂、信息素等有效成分不超过三种”,为规范农药登记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组织专家对纳米农药制剂多元混配技术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优化纳米农药制剂登记试验方法,完善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科学评价纳米农药制剂有效性、安全性,积极推进纳米农药制剂产品登记工作。
三、关于鼓励和支持新设纳米农药工厂
我部积极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国家农药产业政策,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生产地址实行分类管理:一是新设立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或者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化学农药生产范围或者化学农药新增生产地址的应当在省级以上的化工园区内建厂。二是新设立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家用卫生杀虫剂企业,或者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原药(母药)生产范围,或者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生产地址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工业园区内建厂。三是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改变生产地址的,应当进入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工业园区。新设纳米农药制剂加工企业符合上述相关要求和当地立项条件的,可在地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工业园区设厂。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有关法规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规范生产许可证核发,鼓励企业开发、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工艺,提高纳米农药制剂生产水平,推进纳米农药制剂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纳米农药的推广使用
《“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明确要求,鼓励纳米技术在农药剂型上的创新应用,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新工艺、新技术,大力发展水基化、纳米化、超低容量、缓释等制剂,适应大中型施药器械和多元化用药需求。我部组织专家制定纳米农药制剂产品标准,支持纳米农药制剂研发和推广应用,在多个省份、多个作物上开展纳米农药制剂试验示范和观摩指导。国家林草局将“新型生物基材料合成与纳米胶囊缓释抗菌农药制备及在林业应用示范”等3项涉及纳米农药制剂开发的成果纳入科技推广成果储备库,2021年实施“环境协调性农药防治杨树食叶性害虫应用技术推广与示范”等绿色防控相关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8个,投入800万元,推广示范了一批先进、适用成果。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继续鼓励纳米技术在农药剂型上的创新应用,积极推进纳米农药制剂等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稳妥发展纳米农药制剂产业,研究探索纳米农药制剂等新型农药产品推广使用补贴机制,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3280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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