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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60906200500410
信息所属单位
渔业渔政管理局
信息名称
关于请转报申请人工养殖鲟鱼生产鱼籽酱出口配额的函
文  号
国渔水[2005]79号
生效日期
2005年11月08日
发布日期
2005年11月08日
内容概述
同意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人工养殖鲟鱼鱼籽酱生产、出口或再出口贸易,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将有关材料转报CITES公约秘书处备案,并申请配额。
索 引 号
07B160906200500410
信息名称
关于请转报申请人工养殖鲟鱼生产鱼籽酱出口配额的函
文  号
国渔水[2005]79号
信息所属单位
渔业渔政管理局
生效日期
2005年11月08日
发布日期
2005年11月08日
内容概述
同意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人工养殖鲟鱼鱼籽酱生产、出口或再出口贸易,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将有关材料转报CITES公约秘书处备案,并申请配额。

关于请转报申请人工养殖鲟鱼生产鱼籽酱出口配额的函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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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近期,我局收到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养殖鲟鱼鱼子酱出口的请示》(浙海渔政[2005]40号),申请出口人工养殖鲟鱼鱼籽酱。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召开了出口人工养殖鲟鱼生产鱼籽酱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认为该公司已具备规模生产鱼籽酱的能力,建议按CITES公约规定的程序向公约秘书处备案获得配额后,组织开展人工养殖鲟鱼鱼籽酱生产、出口或再出口贸易。

现将该公司有关材料转你办,请转报CITES公约秘书处备案。

附件:1.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2.出口人工养殖鲟鱼鱼籽酱专家论证会意见及专家名单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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