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090315202001107
- 信息所属单位
- 科技教育司
- 信息名称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623号(农业水利类076号)提案答复摘要
- 文 号
- 农办案〔2020〕170号
- 生效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26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基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 索 引 号
- 07B090315202001107
- 信息名称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623号(农业水利类076号)提案答复摘要
- 文 号
- 农办案〔2020〕170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科技教育司
- 生效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26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基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623号(农业水利类076号)提案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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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设置岗位,保障人才供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岗位设置应当以专业岗位为主。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岗位应当全部为专业岗位,县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百分之八十,其他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百分之七十”。近年我们会同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在遵照上述规定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农技推广机构结合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工作岗位。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岗位管理的指导,推动配置与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技术岗位,落实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上岗开展工作。
二、关于改变人才培养方式,多渠道储备人才
针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不足、专业人员短缺、知识更新缓慢等问题,我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共同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业务培养。农业农村部支持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学习专业知识,提升服务能力。全国三分之一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我部指导协调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山东等省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方式,吸引具有较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青年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完善符合农技推广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的招聘机制,多渠道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二是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加强绿色优质高效农业技术、农业市场和金融、农业信息化等方面培训,提升其综合服务能力。三是支持更多非专业和低学历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
三、关于完善机制,提高服务能力水平
为解决待遇低、职称晋级慢等问题,激发人员活力,提高工作积极性,近年我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健全完善扶持政策,认真做好政策贯彻落实。一是完善农技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可量化、易评判的绩效考评体系,以工作实绩和工作量为主要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兑现、职称晋升聘任和评先评优等的主要依据。二是推进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以重业绩、重实绩、重推广为导向,更加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在职称评审中不断向基层一线农技人员倾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2019年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地市或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用人主体的评价自主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技推广绩效考评制度,推动农技人员收入分配与考评结果紧密挂钩,抓好农技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引导农技人员更加高效履职尽责,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 9 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010—591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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