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470号
发布时间:200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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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470号
根据《种畜禽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国家畜禽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我部批准大通牦牛、中育猪配套系和邵伯鸡配套系三个新品种(配套系),并发给《畜禽新品种(配套系)证书》,现予公告。
二○○五年三月八日
农业部畜禽新品种(配套系)证书颁发目录(200501)
证书编号 |
新品种(配套系) |
培育单位 |
农02新品种证字第 2号 |
大通牦牛 |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医研究所、青海省大通种牛场 |
农01新品种证字第8号 |
中育猪配套系 |
北京养猪育种中心、中国农业大学 |
农09新品种证字第12 号 |
邵伯鸡配套系 |
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江苏省扬州市畜牧兽医站、江苏省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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