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从英国进口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发布时间:2003-07-09
来源: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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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286号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已于2002年1月22日恢复英国非免疫无口蹄疫国家地位,根据我国对英国口蹄疫疫情状况进行的风险分析结果,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直接或间接从英国进口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动物产品应是在本公告发布日后生产和加工的。
农业部与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3月1日联合发布的第145号公告同时废止。
 
二○○三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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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7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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