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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WTO/TBT-SPS国家通报,澳大利亚拟修订基因技术法规,进一步明确在澳大利亚通过使用新技术(定点核酸酶技术、寡核苷酸定点突变和RNA干扰技术)获得的基因工程生物作为转基因生物监管。主要修订内容:使用定点核酸酶或寡核苷酸定点突变技术时,如果有模板,获得的生物按照转基因生物监管;如果没有模板,则获得的生物不适用转基因生物监管。对于RNA沉默技术,通过基因组序列插入或病毒载体方法获得的生物按照转基因生物监管;如果使用RNA分子,既不引起基因组序列改变也不翻译为蛋白质,则此类不按照转基因生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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