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农经局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
<P>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这部法律是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第二部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专门法律,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理论性、专业性和可操作。该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体系基本健全,对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11月28日,市农经局利用皇宫镇集市时间,组织该镇农经站干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台等形式积极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现场共发放传单800余张,现场接受咨询150人次。</P>
<P> 近日,农经局将继续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到全市各乡镇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推动法律知识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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