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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日期:2020-09-04

 

  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全面发力、全面渗透、全面提升、组合推动的新阶段。各地有关部门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惠民、联合惩戒等领域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大量的失信行为得到“纠正”,信用已成为每个企业和个人的“可变现资产”。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简称“农安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农安信用体系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工作部署,也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的有效途径,更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陈松主任作了农安信用体系建设思路与展望的专题报告,介绍了近年来农安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进展、2020年信用工作推进思路以及对未来前景的展望。他指出,通过这几年的发展,农安信用体系建设时机已经相对成熟,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全国试行更是为农安信用奠定了工作基础,为了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团队与第三方力量合作,专门成立了农安信用研究中心,全力推动2020年农安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争取早日让信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发挥作用。 

  一、工作进展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信用已经成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发展所需、改革之要、群众所盼,影响力越来越大。“十三五”以来,在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的指导下,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在开展农安信用体系课题研究的同时,组织起草了相关制度规范,成立了农安信用研究中心,搭建了农安信用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了地方试点应用,初步实现了农业主体信用档案电子化、研究探索了“信用+”系列服务。 

  二、推进思路 

  下一阶段,农安信用工作需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引导主体“立信”。各地要逐步将原有纸质化信用档案转为电子化,归集、整合至信用服务平台。二是开展科学“评信”。进一步优化完善评价准则和评价模型,使得信用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地反映出一个主体的综合信用水平。三是透明公开“示信”。依托农业农村部“农安信用”频道,向社会常态化公开主体的信用信息和评信结果。四是探索创新“用信”。优先提出“农安信用+执法监管农安信用+认证服务两大理论模式,发挥出信用的作用和价值。 

  三、未来前景 

  随着各地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进程的提速,依托农安信用服务平台,让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尽收眼底”,做到心中有数,为农业农村部监管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实现“对症下药”“靶向治理”,并逐步形成“执法监管先看信用、项目审批先验信用、产品入市先查信用、消费选择先扫信用”的新格局,倒逼生产经营者从以往不敢违法,到不愿失信,再到自觉、主动诚信生产经营的转变,让信用逐渐成为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驱动轮”、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的“新标尺”、提振消费者信心的“助力泵”。 

  赵华军处长肯定了当前农安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成效、思路方法和规划布局。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组织信用立法。农安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理念和新思路。传统监管模式对所有监管主体平均用力,监管成本高,生产经营主体压力大、受干扰多,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特别是农安信用服务平台和信用工具的应用,能够将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巡查监管、追溯管理、合格证开具的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信息的汇聚和开发应用,为监管工作赋能,为精准施策支撑,让监管更加智慧,更加高效、更加精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同时,他还肯定了农安信用研究中心的支撑作用。农安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创新工作,赵华军要求2020年要做好农安信用服务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前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与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地方试点示范,并适时出台系列文件督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