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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合作社发展应顺势而为

日期: 2015-05-07 14:17 作者: 来源:农业部百乡万户调查活动信息宣传组 【字体: 打印本页

  近日,贵州调查组走访调研了湄潭县、金沙县20余家合作社的发展、运行情况,切实感受到发展合作社对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感到,发展合作社应该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因地制宜,立足市场需求确定发展路径。调研中了解到,一些合作社出现运行困难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的产品没有好的市场销路。西洛河蔬菜合作社是金沙县一个运行良好的合作社,为当地多所学校提供学生营养餐专用蔬菜。合作社理事长高祥洪介绍说:“在成立合作社之前,我们了解到金沙的蔬菜供应主要来自遵义,运输成本高,损耗也大,原因在于本地的蔬菜种植不成规模,成本偏高,而且难以稳定地提供蔬菜供应。如果能在当地实现规模化种植,市场前景一定看好。”正确的市场分析,为合作社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二是顺势而为,形成发展合力。湄潭茅坝农产品合作社与龙脉皇米公司合作,相互持股,合作社管生产,公司管销售,合作社销售给公司和公司对外销售的大米差价是每斤0.2元,合作社与公司实现共赢。金沙群立社区的水果合作社积极与贵州台金农业公司合作,种植从台湾引进的百香果,合作社只管种植,公司管果苗、农资供应和产品保底价收购,村民和公司都取得了较好的收益。相反,湄潭一家生产稻米的合作社,由于不能进行加工,大米销售价格一直上不去,又不愿意与其他合作社或者公司合作建加工厂,制约了自身的发展。在当前三产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合作社要注重借力发展,合作共赢,只要有利于成员增加收益就可以探索尝试。

  三是注重质量,不宜盲目扩张。调查组发现,个别合作社在成立初期发展良好,但随后1-2年就遇到了困难,主要原因在于对市场、自身实力、劳动力需求等方面的判断不科学,在市场行情好的时候盲目扩张,对困难预估不足,最终导致经营陷入困境。我们调研的一家蔬菜合作社,成立当年就盈利,第二年将播种面积扩大了一倍,结果遭遇市场行情下跌,导致亏损;另外一家合作社,投资近500万元发展观光农业,摊子铺得太大,资金跟不上,导致经营难以持续。

  调研中,合作社和当地农业部门负责人也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为合作社提供贷款贴息。由于大部分合作社缺乏可抵押财产,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很难获得;如果找担保公司,又得支付担保费用,融资成本难以承受。二是继续加强合作社成员的教育培训。对带头人,要多培训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知识;对普通成员,要加大合作理念、合作意识的普及教育,不断提高普通成员关心、参与合作社发展决策的程度。

  (赴贵州调查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