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要切实提升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及时掌握全国范围及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总体状况、潜在风险及变化趋势。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确定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国控监测点覆盖全部产粮大县和主要土壤类型,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布设省控监测点。二是构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建立中央、省、市县监测工作体系,上下联动,明确责任,保证监测工作长效稳定开展。三是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采集检测土壤样品和农产品样品,建立例行监测制度。四是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成果总结。建立国家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库,各地可根据需要建立符合技术规范的省级样品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汇总审核分析监测数据,形成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状况年度专题报告。五是发布土壤环境状况信息。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统一发布土壤环境状况信息。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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