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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 力争2025年村级管护员到位率实现100%

日期:2019-03-26 15:14 作者: 来源:辽宁日报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路面情况、柴草垛占道情况、路边树木生长情况……从家里到村委会这一路,抚顺县汤图满族自治乡占贝村党支部书记于耀奎边走边记。

  去年,老于有了个新身份——村辖区范围内6.5公里村级公路路长,负责村级公路、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绿化和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村路好坏计入他的年底绩效考核。

  目前,抚顺县已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农村公路“路长制”,设立县、乡、村三级“路长”104名,制定了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等一系列“路长制”管理流程,各级路长对各自负责的路段定期巡查。全县设立了184块路长公示牌,明确了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经过一年的‘路长制’管理,全县农村公路设施保存度提高了,路域环境得到了有效治理,村民出行更加安全、便捷、畅通。”抚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树清说。

  抚顺县是辽宁省第一个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地区。今年,辽宁省将全面推开,探索建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路长、分管领导任县级公路路长,乡镇长任乡级公路路长,村委会主任任村级公路路长,县乡交通、路政、交管等部门主要领导参与的责任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路长制”是辽宁省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农村道路三分靠建、七分靠养,关键在“管”。今年,辽宁省将在乡镇现有机构总量内,明确乡镇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能的机构。确定乡镇政府领导牵头、聘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乡、村公路的路面保洁、路基整修、堆占清理、防汛除雪及日常巡查等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建制村建立农村公路管理议事机制,明确村委会成员具体负责,聘用村民为护路员,负责村道巡线护路、查险报告、保洁等日常养护工作。

  同时,辽宁省推动基层养护作业单位向企业化方向发展,分类推进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市场化改革,积极推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一体化等新模式,提升养护生产效率和专业化水平。还将建立省级农村公路路网运行质量评价机制,力争到2025年实现村级管护员到位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比例、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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