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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锐意进取 开拓创新 规范高效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日期:2018-10-19 08:44 作者:初培胜 勇光 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烟台市是农业大市,辖15个县市区、161个镇(街)、6400多个涉农村(居),拥有480多万农村人口。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达到 894万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总额达到399亿元、村均 614.6万元。这些为发展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了基本条件,夯实了物质基础。多年来,虽然烟台的农业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却起步较晚,没有基础。万事开头难。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面对各种困难,烟台市不等不靠,在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上,号召全市上下发扬“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在全省都要保三争二抢第一”的目标要求,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坚决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一仗,确保以加速度向前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尽快扭转被动局面,力争走在全省前列。截至9月底,全市6489个村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并通过市级数据录入系统汇交,占比100%,2953个村成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完成改革,占总村数的45.5%,完成年度计划的90%;4007个村完成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共确认集体成员2069700人;1145个村发放股权证书;共量化资产总额442.7亿元。

  一周密计划安排,确立目标任务。印发了《烟台市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烟发〔2018〕10号),《意见》提出:2018年,重点开展清产核资,年底要完成全市所有涉农村居的清产核资。同时稳步推进改革工作,年内要完成50%以上(调整后)的涉农村居全面改革任务,2019年基本完成全市所有涉农村居的改革任务,2020年巩固提升,开展扫尾。为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我们又出台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月份详细制定了今年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进一步明确完成时间节点,要求9月底全部完成清产核资,11月底前全面完成村居改革计划任务。客观讲,今年烟台市完成50%涉农村居改革,总体完成情况比例虽然不高,但从烟台市实际看,“当年推进新增比例”还是比较高的(以前基本没搞,只有2017年的32个试点村完成改革)。

  二加大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我们通过报纸、电视、烟台农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积极性,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舆论氛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举措,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县、乡两级基层干部、村党支部书记的宣传培训,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局分管局长、经管站长以及改革村镇有关人员集中开展市级培训。今年以来,全市发放各类宣传培训资料8万余份。全市开展产权改革培训11630人次,其中市级培训630人次,县级培训11000人次;全市开展清产核资培训8600多人次。

  三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省级全面负责、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机制。充实调整了烟台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张术平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王继东、副市长张代令担任副组长,2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县市区和所有乡镇也充实调整和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的改革领导小组。为加强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专门从农业、林业、公安、部门等5个部门抽调7人骨干成立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市农业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协调、抓总的作用,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加大督导力度。

  四引入中介机构,规范高效推进。引入中介机构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烟台市的一大工作亮点特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程序繁杂、政策性强,针对烟台市改革起步较晚、人员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烟台市在全市推行“两所”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聘请有资质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改革,建立了“政府、村居、专家、律师(会计师)”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推进。对于所聘请的“两所”,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义务,各负其责,共同推进。两所”的参与极大促进了改革进程,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市共聘请中介机构近百家、1500多名律师和会计师参与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来,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改革村居。

  五创新工作措施,改革凸显成效。在总体上我们按步骤程序开展工作的同时,突出“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鼓励基层农民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聪明才智,涌现出了特色鲜明的好经验、好做法。如:栖霞市借鉴2017年两个试点村以及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中,39个村级党组织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功经验,在改革中积极鼓励支持党组织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党建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莱州市谋划提出了“三个三”工作思路:区分“三种类型”村,抓牢是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议事程序依法公开透明“三个环节”;强化组织领导、舆论引导和督导考核“三个保障”。龙口市将产权改革与村两委换届选举相结合,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增强了改革工作在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中的分量。福山区门楼镇南庄村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与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产权改革,建立新型运行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莱阳市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大数据信息,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管理平台。招远市温泉街道北岔河村结合棚户区改造进行产权改革,以股改促棚改,只要积极棚改的村民就有奖励股,每个房子配1股。莱州市郭家店镇前疃村改制后,以每亩500元的价格将闲置的400多亩山岭荒地以及村集体流转的600亩土地出租给山东天普阳光农牧有限公司产业园,将资源性资产转变为经营性资产,新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年将增收30万左右,实现了集体资产的积累发展。

  六保障改革资金,加强督导考核。市县两级安排落实改革专项资金,其中县级安排资金8000余万元,市级安排资金70万元。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考核、通报制度,将考核纳入对各县市区经济发展和综合改革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综合考核和奖惩机制的导向、评价、激励、约束作用。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形成周调度、月通报机制。7月份,市领导分片区对15个县市区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督导会议。8月份,省农业厅经管处领导先后2次来烟台市调研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对烟台市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截至8月底,市农业局到各县市区督导调研12次,总结典型经验30多个,报送各种调研材料100余份,编发工作简报25期。

  下步,烟台市将根据全省推进总体要求和2018年计划安排,一是坚持进度与质量并重,把质量放在首位,严格规范操作,公平公正公开,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二是充分用好改革成果。积极创新体制机制,结合“三权分置”“党支部+合作社”等工作推进,针对不同类型村庄,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不断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把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运转好,把经营性资产运营好,把资源性资产管理好,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增强集体实力、维护农村稳定,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三是进一步卡实责任,加大督导力度。按照“县负总责,乡镇党委具体实施,县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履行好改革的主体责任,强化问责考核机制,全力做好清产核资数据省级汇交录入工作。一刻不松抓督查、考核、通报、调度,确保年底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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