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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性禁渔 海东在行动

日期:2018-04-19 15:28 作者: 来源:海东时报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通告,从4月1日起在黄河流域实行禁渔期制度。这是黄河首次实施流域性禁渔,填补了黄河流域性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的空白。禁渔期制度发布后,“中国渔政亮剑2018”青海黄河禁渔系列执法行动启动仪式暨增殖放流活动在循化县举行,我市全面启动青海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

  近年来,海东市渔政部门紧扣新时期特色农业发展需要,以维护渔业生产安全、落实水生生物养护纲要、水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调处渔业纠纷和严查水域污染为执法方向,有力推动了全市渔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保护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我市相应配备完善了渔政执法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70人,每年对辖区养殖企业环保、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避免水产养殖污染,规范了各养殖场渔业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预防了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每年积极配合省农牧厅渔政管理站开展青海湖封湖育鱼执法活动,严禁捕捞、收购、拉运、储存、贩卖湟鱼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水生生物、水产种质资源、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育肥场及洄游通道。

  据了解,海东市境内黄河段水域流程为189公里,可利用水域面积达8.77万亩。2017年底,全市水产养殖企业共46家,其中网箱养殖企业20家、池塘养殖企业26家,总产量达2500吨。网箱面积达到90658万平方米,占全省面积的27.8%;冷水鱼产量达到2350吨,占全省产量的17%。

  为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提升渔政执法能力,2017年海东市与甘肃省临夏市开展了跨省黄河禁渔期联合执法活动,并获得了农业部“‘2017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先进集体”称号,2018年与黄南州联合开展了黄河流域禁渔“亮剑行动”,查处了一起贩卖黄河野生鱼(花斑裸鲤、拟鲶高原鳅)的行为,严厉打击了电鱼、炸鱼、小网捕鱼和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等非法行为。联合执法强化了省、市、县渔业渔政部门之间协作办案机制,提升了执法能力和水平,为保护黄河水生多样性、青海湖裸鲤品种资源作出了贡献。

  为切实保护好青海湖湟鱼资源和其他土著渔业资源,扩大执法行动的社会影响力,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海东市渔业部门广泛宣传,并联合县级渔政部门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做到了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共同营造渔业良好发展氛围。(责任发布: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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