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监管工作,广元市狠抓监督、执法两项重点工作,当好农产品安全卫士,确保过境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狠抓监督重点。把《四川省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检查站(检疫申报点)监督检查规范(试行)》和广元市省际间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指定通道检疫申报点)“5个4”监管工作新模式有机地结合起来,规范落实部省限制动物移动的相关规定,规范执行过境车辆消毒、查证验物、瘦肉精抽检、无害化处理等相关操作流程,规范上报运输动物或动物产品车辆不走指定通道或强行通过指定通道的信息,规范运用检查结果。
二是狠抓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对未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运行平台无记录,涂改、伪造、变造、转让检疫证明的,动物种类、动物数量、到达地点、标识编码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信息不符的,无检疫标志的、畜禽标识或检疫标志的、畜禽标识不齐全的,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不按规定进行消毒的,异地引入动物未审批的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检查站(检疫申报点)监督检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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