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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长江建档立卡退捕渔民申领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12-20 10:37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省(市)农业农村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等要求,切实做好长江建档立卡退捕渔民(以下简称“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支持有意愿的退捕渔民到海洋渔业船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渔民自愿,做好精准帮扶

沿江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开展摸底排查,准确掌握退捕渔民就业需求,将退捕渔民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对有意愿到海洋渔业船舶工作的,可单独建立台账。沿海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摸清本地海洋渔业船员劳务需求,主动对接有长江退捕任务的地区,联合提出培训计划,积极安排师资力量,认真做好精准帮扶,提高退捕渔民再就业率。

二、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考证服务

退捕渔民申领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由其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并组织海洋渔业基本安全培训。已持有内陆渔业船员证书的退捕渔民,需参加海洋渔业基本安全理论培训,并经其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具体科目见附件1);未持有内陆渔业船员证书的退捕渔民,需参加海洋渔业基本安全理论和实操培训,并经其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实操评估合格(具体科目见附件2)。沿江省(市)缺少海洋渔业基本安全实操评估师资力量的,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将协调沿海省(区、市)进行协助。

退捕渔民完成海洋渔业基本安全培训并经考核或考试合格后,持户籍所在地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渔业船员培训证明和考核或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见附件3),前往拟初次任职的任一沿海地区渔业主管部门申领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统一将退捕渔民培训和考核或考试信息录入中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沿海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实退捕渔民的培训和考核或考试合格等信息,并按《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退捕渔民签发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培训效率

考虑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培训和考核或考试,切实提高考培效率。沿江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线上培训和考核或考试的推进力度,引导退捕渔民利用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备案的APP开展线上培训和考核或考试。目前,“中渔学院”和“兴渔学堂”APP已在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备案,均可实现海洋渔业普通船员线上基本安全培训和考核或考试,退捕渔民可搜索“中渔学院”或“兴渔学堂”APP,下载安装并完成注册后,即可免费完成规定的培训和考核或考试。

联系人:郑 珂,电话:010-59192982,13691166138

王义刚,电话:18611952069

附件:1.已持证退捕渔民培训和考核科目

2.未持证退捕渔民培训和考试科目

3.申请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提交材料清单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1

已持证退捕渔民培训和考核科目

1.海上求生 4学时

2.船舶消防 4学时

3.应急措施 4学时

4.海上急救 4学时

5.海上防污 2学时

6.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学时

 

附件2

未持证退捕渔民培训和考试科目

一、理论学习及学时

1.海上求生 4学时

2.船舶消防 4学时

3.应急措施 4学时

4.海上急救 4学时

5.海上防污 2学时

6.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学时

二、实操评估及学时

1.救生器材 2学时

2.救生方法 3学时

3.消防器材 3学时

4.急救 2学时

 

附件3

申请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提交材料清单

1.渔业船员证书申请表

2.12个月以内的渔业船员健康证明

3.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4.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渔业船员培训证明

6.考核或考试合格证明

7.内陆渔业船员证书复印件(仅限持证渔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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