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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通知

日期: 2020-05-07 14:26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新冠肺炎疫情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带来较大冲击,给农民增收造成较大困难,增加了脱贫攻坚难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努力实现今年农民增收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分类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

各地要把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应对疫情影响及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推动制定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一揽子计划,推出一批稳就业促增收重点项目,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以县为单位,推动对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就业状况和就业意向,分类提出解决方案。对外出就业的,输出地要主动加强与输入地对接,组织好“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帮助其安全返岗尽快复工。对留在本地就业的,要加强与本地企业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及时提供动态岗位信息,支持其多渠道灵活就业。对自主就业困难的,要积极开发乡村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帮助实现就业。

二、精准稳妥推进农村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农村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力军。各地要在严格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以县为单位推动制定农村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方案。低风险地区要在做好外防输入的同时,全面推动农村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中风险地区要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和农村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做到应复尽复;高风险地区要提前做好准备,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及时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调联系机制,实行“一企一策”,帮助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原料供给不足、产品销售不畅、用工和资金短缺、防护用品缺乏等难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受疫情冲击大,疫情过后有望迎来城乡居民消费高峰,各地要及早做好经营服务预案,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接待服务能力。切实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贷款贴息、还本付息延期、税费减免、用电用气用地优惠等政策,因地因企分类施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积极引导农村创新创业

落实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个部门《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就业〔2020〕104号),将返乡入乡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政策落实到位。支持返乡入乡人员从事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加工业,病虫害防治、代耕代种等生产性服务业,家政服务、社区零售等生活性服务业,电子商务、直播直销等新产业新业态。依托农村创新创业园等平台载体,建设一批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动在县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农村创业服务专门窗口,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岗位信息、政策申请、社保接续等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返乡创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创业指导,建立返乡创业“一对一”辅导机制。

四、挖掘农业农村内部就业潜力

顺应乡村振兴新形势新要求,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拓宽农业农村就业空间。抓住当前畜禽产品市场需求旺盛机遇,支持生猪、肉牛、肉羊、家禽等规模化养殖,引导中小养殖户补栏增养,增强养殖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能力。因地制宜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茶叶、食用菌等特色种植,集成推广标准化绿色种植模式,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支持大中城市周边建设一批“菜篮子”产品保供基地,为周边农户提供更多就近就业岗位。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扩大服务规模,提高服务水平,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吸纳农民入园入镇务工。大力发展农产品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延长农业产业链,把更多的就业岗位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五、动员组织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深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类工程要尽量安排农民投工投劳。对于技术要求不高、村民能够自建、进村入户的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村内绿化、厕所改造、垃圾污水处理等小型工程项目,推动简化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设立乡村保洁员(公厕管理员)、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员、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城乡一体化保洁和村庄公共基础设施日常管护等,允许和鼓励村民创办服务组织承接,优先就近就地雇用当地村民。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动员农民群众自觉打扫房前屋后卫生,做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拓展“三清一改”内容,疫情防控期间重点清理卫生死角。

六、强化农民技能培训

组织有培训意愿、务工需求的农村劳动力,参加线上或线下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重点企业联合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外出务工技能。加强农民返乡创业培训,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并按规定落实好培训补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项目资金要向疫情影响较重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要着力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产品营销、风险防控和示范带动能力,贫困户和小农户培训要着力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七、充分发挥农业农村投资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各地要加快推动已确定项目实施,抓紧下达年度各项资金计划,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农业投资项目要早启动、早开工,加快建设进度,今年要完成更多的工程量,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以工代赈”工作,已开展的地区要扩大规模,组织农民参与村内道路建设、农村绿化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在一般债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扩大用于高标准农田、宅基地整理、村庄整治、农产品冷链物流等方面的专项债发行规模。落实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还本付息安排和新增优惠利息贷款支持政策,覆盖到农产品保鲜储藏、初加工、畜禽养殖等企业和农村“双创”主体,扩大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发布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因地制宜采取设立产业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全产业链投入开发、产村整体投入开发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八、大力扶持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增收

各地要把促进贫困户劳动力就业作为当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贫困群众务工就业的支持。临时增设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等岗位要优先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并参照当地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推动防疫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以及上下游配套产业等重点企业用工,优先招录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加快推进扶贫车间恢复生产,提高经营水平,吸纳更多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挂牌督战的52个未脱贫县,推动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定向投放就业岗位。结合春耕备耕和农业生产需要,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吸纳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的贫困户劳动力务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提供口罩等防护物品,优先组织贫困户劳动力返城返岗和外出务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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