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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创业

创新服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7-11-28 08:19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

农民创业创新是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和潜力所在,是为农业农村储备和培养各类人才的必然选择。去年以来,农业部启动实施推进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返乡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业创新的决策部署,解决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农民创业创新服务工作,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加强农民创业创新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

加强农民创业创新服务工作,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县域经济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美丽乡村美丽中国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密切结合,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以创设一套政策、搭建一批平台、培育一批带头人、总结一批模式、构建一个服务体系“五个一”为工作布局,以返乡农民工、中等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农村能人、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为重点,以营造良好农民创业创新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农民创业创新活力为主线,构建有利于农民创业创新蓬勃发展的工作机制、政策体系、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民创业创新服务工作,推动农民创业创新蔚然成风,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转换经济发展动能、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重要支撑。

二、认真落实和创设农民创业创新政策

要推动落实现有政策,认真梳理适用于农民创业创新的政策特别是政策“干货”,近期要集中宣传,通过编制印发政策手册、政策明白卡、媒体宣传等形式,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广大创业创新农民能够知晓国家政策、享受到相应扶持。要立足职能,细化实化农民创业创新的措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政策的落实,使政策更具可操作性、更接地气、更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适时利用联席会议机制就推动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督导,重点检查落实措施、创业环境、配套文件、服务队伍等情况,上下一心,形成合力,真正把有关政策落到实处。要推动新的政策创设,认真研究农民创业创新涉及到的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保险、科技、人才、用地、用电、用工等扶持政策,适时交流总结和提炼基层行之有效的经验,必要的上升到政策层面或提出延伸和完善的政策建议。推动将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试点与农民创业创新项目结合,将城镇职工创业创新相关政策和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拓展延伸到农村,将农民创业创新项目列入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支持,将创业创新农民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范围,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农民工创业培训公益性服务试点。

三、努力搭建各类农民创业创新平台

要搭建网络信息平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托现有工业、农业园区等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园,并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鼓励各类线上虚拟众创空间发展。依托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村实用人才等信息网,建设综合性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及时为创业创新农民提供市场行情、设施设备、项目指南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帮助解决技术人才和市场销路等方面的问题。依托“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等搭建网络服务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业创新载体,支持创业创新农民依托网络平台发展电子商务。要搭建投资贸易平台,联合社会投融资机构、风险投资基金、众创空间、创业园区、创业服务组织等为创业创新农民提供投融资、众筹、孵化等服务。依托各类投资贸易洽谈会和展示展销会,全方位组织开展农民创业创新项目洽谈、投资融资、市场推广、产品展销、技术交流、人才招聘等。

四、积极培育农民创业创新人才队伍

要开展各类创业创新培训,引导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创业创新农民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培训培育,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网络、远程传输、远程教育服务平台和培训机构,对正在创业及具备创业创新潜力的农民开展培训指导。依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基地、农广校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大力开展多种多样的农民创业创新培训。各地农业培训机构要加强资源整合,将农民创业培训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农民教育培训整体工作中去。要确认一批实训基地,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条件,支持各地在全国著名小康村、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大型农贸市场、农民创业园中,认定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实训基地,为创业创新农民提供必要的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要培养一批创业辅导师,支持地方从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创业带头人、专家学者、创业成功者中,通过培训培养认定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师。

五、大力宣传农民创业创新典型

要挖掘和树立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总结推广他们在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流通与电子商务、养老家政服务、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等农村一二三产业等方面的经验模式,宣传他们的创业精神和先进事迹,激励更多农民走上创业创新之路。要开展各类创业大赛,鼓励开展各类农民创业创新公益讲坛、论坛、培训、展览等活动,组织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线上和线下交流学习,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交流,丰富创业平台形式和内容。组织经过培训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等各类创业群体,以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形成农民创业创新的热潮。

六、不断完善农民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要提供各类综合服务,整合和充分利用多方服务资源,搭建一批地方农民创业创新服务平台。通过数据统计、调查问卷、专题调研、专家咨询等方式,摸清本地区农民创业创新总体情况、基本数据、主要特点、发展趋势、问题困难等情况,特别是深入基层了解农民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对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依托现有事业单位、相关服务机构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方式健全服务功能,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各类综合性公共产品和服务。要提供技术人才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开展各类专业化服务。引导现有科技推广和信息服务平台,向返乡创业服务转型并免费开放。加强当地返乡创业情况跟踪研究,组织专家学者、企业家、投资人组成创业辅导专家库和农业创业技术专家库,为创业者提供有针对性创业指导和技术人才服务,特别要对接一些有一定技术要求的紧缺性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七、切实加强农民创业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农民创业创新服务工作是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要点和进度安排;落实主管处室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农民创业创新工作涉及到人社、发改、财政、工信、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各级农业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推进工作的措施和支持政策,整合资源项目,形成合力。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要承担调查研究、建设服务体系、培训辅导、宣传推介等职责。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相关机构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农业部办公厅

           20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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