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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在线监管的通知

日期: 2017-12-02 16:57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内有关司局、部直属单位,有关院校:

为了切实抓好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强化在线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强化建设项目在线监管的重要性

在线监管既是国家对创新项目建设管理方式的要求,也是项目管理部门履行好职责的重要手段,对于及时掌握情况、适时监督指导,推动项目合规、保质、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和目标,以及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近期连续印发文件,要求强化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其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要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并明确结转两年资金视为结余资金;《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财政资金收回同级财政的通知》(财建〔2015707号)提出,项目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抓紧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清理项目结余资金,结余的财政资金一律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5525号)和《关于实行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情况按月调度的通知》等文件都明确强调,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强化项目建设在线监管,并把投资执行进度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与投资安排挂钩。国家审计署明确要求要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全面掌握每一个项目的建设进程。

   我部对加强项目在线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已连续印发《关于实行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情况按月调度的通知》(农计监管〔20149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信息调度  完善系统数据的紧急通知》(农办计〔2015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各级项目管理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强化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同时,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信息系统)中研发增设了调度管理模块,为实施在线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平台。

二、实施在线管理,严格按月调度

信息系统按月调度模块的建立,实现了部省两级项目管理部门从专项和具体项目等角度实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有效提高了项目统计查询和管理效能。为进一步推进在线管理,保证按月及时调度,请有关单位严格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是实行零报告制度。信息系统中填写的项目进度信息为累计信息,每月必须填报,即使当月进度无变化也必须按时上传累计实施情况。

   二是严格按时报送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于每月28日前填写上传项目信息;直属垦区和省级项目管理部门须于每月3日前调度汇总截至上月底项目实施情况并上传。信息系统会对所有上传信息按时自动归档。

   三是实行专人管理制度。《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 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中已明确要求省级管理部门和部直属垦区要明确一位联系人,并将联系人有关信息报我部发展计划司。请尚未报送联系人信息的单位于1015日前报送。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我部将进一步加强按月调度工作督办力度:一是从2015年第4季度开始,每季度对调度信息上传情况统计通报一次;二是全年对累计5次未及时调度的单位进行约谈;三是信息调度情况与各类建设项目年度投资安排、示范区以奖代补政策落实等工作挂钩。

   请各有关单位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在线监管功能,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切实落实好项目管理责任。

   有关信息系统操作说明已在《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中列明,同时可以查看中国农业建设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和信息系统系统公告。

   信息系统技术支撑单位: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10621355886101

 

         农业部办公厅

          201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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