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
远洋渔船船型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渔船检验局,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有关远洋渔业企业,有关远洋渔船设计建造单位: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有关要求,全面提升远洋渔业装备水平,实现远洋渔船的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我部于2014年启动了远洋渔船标准化工作。在发布《远洋渔船标准化船型参数系列表(第一批)》基础上,我部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远洋渔船船型标准化工作,并制定了《远洋渔船船型标准化工作方案(2015年)》。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7月日
远洋渔船船型标准化工作方案(2015年)
远洋渔业是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产业,是“走出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要求“全面提升远洋渔业装备水平,培育一批现代化远洋渔业船队”;《农业部关于促进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渔发〔2012〕30号)提出“积极推动远洋渔船及船用装备的更新、改造和升级,逐步实现远洋渔船的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的目标,为远洋渔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机遇和空间。
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跻身于世界主要远洋渔业国家之一,2014年总产量和总产值分别为203万吨和185亿元,作业渔船2460艘。我国远洋渔业虽然规模较大,但在装备水平、生产效率、科技支撑和综合开发能力等方面,与远洋渔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影响了我国远洋渔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我国远洋渔船船型标准化工作,有利于提升远洋渔船装备水平、增强远洋渔业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加强远洋渔业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有利于调整海洋渔业产业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食物安全。为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发〔2013〕11号”有关要求,促进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技术路线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现代渔业中长期发展的战略任务,以合理开发利用远洋渔业资源为宗旨,以实现远洋渔船的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为目标,采取市场调节和政策扶持双重手段,坚持“安全、环保、经济、节能、适居”的发展方针,突出重点、分类推进,通过筛选、评定、优化和推广,稳步推进远洋渔船船型标准化工作,促进远洋渔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2014年的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拖网、围网和定置网3类渔船标准化船型的评定。
(三)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主要分为:初选筛选、汇总调研和评审优化三个阶段。
初步筛选由各沿海省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采用设计单位、远洋渔业企业自行申报(或联合申报)和各地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远洋渔船标准化船型资料,并组织初选出各地远洋渔船推荐船型。
汇总调研由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牵头,对推荐船型按照作业方式和作业区域分类梳理,归纳其技术经济特点并建立远洋渔船主流船型参数数据库。分析掌握我国远洋渔船基本情况和国外渔船标准化先进经验,深入基层渔业生产企业,对推荐船型展开广泛的实地调研,重点听取国内大型远洋渔业企业的意见,了解渔民和远洋渔业企业的需求,研究起草远洋渔船标准化船型评选办法,汇总各地申报的远洋渔船推荐船型,组织初审和筛选。
评审优化由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牵头,在渔业船舶检验局前期调研和初审评选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筛选推荐的船型进行评选和优化设计,确定并发布渔船标准化船型。
二、工作内容和进度计划
(一)工作内容
1.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船型评价方法;
2.确定远洋渔船标准船型技术经济资料范围;
3.各设计单位、远洋渔业企业申报船型资料;
4.各沿海省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初步筛选并推荐备选船型;
5.汇编整理申报材料,建立远洋渔船主流船型参数数据库;
6.对推荐的备选船型进行实地调研;
7.专家评审推荐船型;
8.船型优化设计,完善船型参数数据库;
9.确定并发布远洋渔船标准船型参数范围。
(二)进度安排
2015年6~7月,制发远洋渔船船型标准化2015年工作方案;8~9月,各省(区、市)提交推荐船型材料;10~12月,汇总调研;
2016年1~3月,专家评审;4~5月,设计单位进行船型优化;6~7月,确定并发布标准船型参数。
三、组织管理与工作程序
为保证远洋渔船船型标准化工作按时、优质、高效完成,农业部决定成立“远洋渔船船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单位: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成员单位: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
沿海各省(区、市)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沿海各省(区、市)渔业船舶检验局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
东海水产研究所
大连海洋大学
浙江海洋学院
远洋渔船船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远洋处,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四、远洋渔船标准化船型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应填写《远洋渔船标准化船型申报书》并提供有关图纸资料,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推荐并填写意见、理由后报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请推荐单位报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申报材料填报事项可咨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赵欣颖(手机13817329636)。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清单如下。
1.远洋渔船标准化船型申报书(附后);
2.全船说明书(包括主要技术参数的描述,涵盖船、机、电、吨位、渔捞、冷藏、消防救生及防污染等内容);
3.总布置图及型线图;
4.完工稳性报告书(或完整稳性计算书),并附船舶倾斜试验报告;
5.有效功率估算书(包括方法、过程和结果);
6.船、机、电、压载分项重量计算书(含重量、重心);
7.船舶容积图或舱容汇总表;
8.船舶结构计算书、基本结构图、主要横剖面图;
9.救生、消防、防止污染布置图;
10.渔捞设备布置图;
11.机舱布置图;
12.甲板管路布置图;
13.电力负荷计算书;
14.渔船实船照片(侧面六寸彩色照片,船名号清晰可见);
15.建造经济效益报告(包括捕捞、维修成本、人员配置、能耗等方面与同类型船舶的比较)。
以上材料报送至: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法规处
联 系 人:陈龙
联系电话:010–59199274 传真:010–59199276
地 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 编:100122
电子邮箱:cjjfgc@agri.gov.cn
附件:1.远洋渔船标准化船型申报书(略)
2.《远洋渔船标准化船型申报书》填写说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