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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秋冬种小麦油菜
供种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7-12-08 18:38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委、局):

为确保秋冬种小麦、油菜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部《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农办种〔20133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做好秋冬种小麦油菜供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等省(区、市),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的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对辖区内小麦、油菜种子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抽取70%以上的市场经营品种。检查内容一是抽样检测种子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质量指标,二是检查种子标签、经营许可及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等。对于种子入户直销比例较大的地区,还要组织开展入户倒查,对问题种子追根溯源。严厉查处套牌侵权、未审先推、销售散装或白包种子、游商小贩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避免不合格种子下田。

二、加强供需调度,确保供种数量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秋冬种小麦、油菜种子数量和价格信息调度分析,准确掌握辖区内分作物、分品种种子供求、价格情况,及时发布行情信息。根据需求及时协调种子企业供种到位,做好省内外、地区间和畅销品种余缺调剂。

三、加强技术指导,确保供种质量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种子企业把好种子入库和出库关,对所有批次种子进行质量检测,不合格种子作非种用处理,不得流入市场;督促企业加强精选加工和包衣处理,进一步提高质量水平。组织有关单位加强用种技术指导,根据种子供需、品种适应性等情况,制定优化品种布局方案,指导农户选择适宜品种、适期播种、适量播种、扩大药剂拌种比例,为粮食增产奠定坚实基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秋冬种种子供应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供种安全。

(二)强化协调配合。秋冬种种子调入省与调出省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协作,确保种源充足、供种及时到位。

(三)及时总结报送。请于910日前将种子供求和价格监测情况报全国农技中心种子信息与技术处;将专项检查质量检测结果报送全国农技中心种子检验处;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送我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遇有重大问题,应主动向我部反映,并及时妥善处置。

联系方式: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种子信息与技术处

电话:01059194554;传真:01059194348

电子邮件:ningmingyu@agri.gov.cn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种子检验处

电话:01059194513;传真:01059194511

电子邮件:zhanglike@agri.gov.cn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电话:01059193114;传真:01059193195

电子邮件:zzjscjgc@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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