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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加强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日期: 2011-10-20 10:52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各有关省、自治区草原防火指挥部、畜牧(农业、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原防火指挥部、畜牧兽医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十一五”时期,通过实施农业部与各重点省(区)草原防火指挥中心建设,以及全国草原防火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初步构建了部、省、市、县四级草原防火信息化应急管理工作体系框架,我国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从总体上看,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基础网络不健全,互联互通不畅;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滞后,共享和对外公开程度低;人员培训不到位,信息系统使用率不高。草原防火信息化水平与当前加强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加强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草原防火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草原火灾是纳入国家危机事件应急管理的重大突发事件。加强监测预警,实现火情信息的快速准确传递,是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的基础,也是做好草原火灾应急工作的关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应急平台建设要结合实际,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专业系统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中指出,“要建设灾害应急救助信息与指挥系统,形成完整的国家、省、市、县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加强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技术改变过去传统应急管理工作模式,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可以最大程度的降低草原火灾带来的损失。

(二)加强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是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最大限度的保护草原是各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一贯遵循的原则和追求的目标。但要真正做到保护草原,必须具有现代化的应急管理手段来保证。目前,由于草原防火工作技术手段落后,数据不实、不准、时效性差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各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现有的应急管理方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代草原防火应急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强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推进草原防火工作由传统方式、方法向现代科技手段转变,由粗放式应急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应急管理转变,由手工应急管理向电子化、现代化应急管理转变。

二、理清思路,明确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建设目标

(三)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及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创新草原防火工作方式,加强软件系统应用,强化应急反应,提高草原防火工作水平,努力实现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四)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逐步推进。要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立足本地发展实际,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建设工作。二是整合资源,实用高效。充分利用前期项目成果,避免重复开发建设,走低成本,高效益的信息化发展道路。三是规范管理,保障安全。要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安全可控。

(五)建设目标。通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实现草原防火部、省、市、县四级网络架构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部、省及一级火险地市三级音视频指挥系统的可视化运行,全面建成草原防火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并完善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大力开展“3S”、监测预警和灾后评估等技术的研究应用。形成集监测预警、扑救指挥、损失评估于一体的草原防火信息化应急管理体系。

三、明确任务,进一步推进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

(六)推进各级草原防火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加快建设相互连接的草原防火专用外网,实现各级草原火情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在网络建设过程中,各地除了要满足当前的应用要求之外,还要充分考虑信息化的发展方向,预留一定数量的接口,为今后网络系统的升级、扩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农业部将在“十二五”时期重点加强草原火场音视频双向传输系统的建设工作,各地可先期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七)加强草原防火信息资源采集与利用。信息资源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和基础。要在现有信息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采集渠道,丰富信息来源,优化信息采集手段,提高信息采集的网络化水平。各省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组织本省(区)各市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在农业部草原防火综合管理系统上认真填报并每年更新本地区草原防火信息数据,建成比较完善的全国草原防火基础信息数据库。

(八)改进和完善草原防火信息系统。各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草原防火信息系统的应用,未开始使用的要尽快使用,已开始使用的要在应用中注意发现该信息系统的不足之处,并积极向农业部草原防火办或软件开发承担单位提出合理化升级建议。各地应大力开展“3S”、监测预警和灾后评估等技术的研究应用,努力改进和完善各信息系统。对于还未取得1:5万及1:25万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地区,要加强与当地测绘部门的联系,争取尽早取得软件运行所需要的数据。

(九)强化信息发布工作。各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借助本部门对外网站建设为平台,按照《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草原火情信息发布制度,使信息发布工作尽快制度化、规范化。要以满足社会公众对自然灾害知情权为目标,按照“及时、准确、高效”的要求,加大草原火情信息发布力度,提升信息质量,提高信息透明度。

(十)切实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各地要根据国家保密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工作实际,规范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护工作。要把日常管理、技术手段和应急机制结合起来,确保草原防火各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重要数据的安全保密。

四、加大工作力度,保障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省区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起强有力的领导指挥体系,强化组织和引导工作,明确目标,统筹规划,制订方案,强化措施,要将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列入本省区各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渠道。各地要多方协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争取将信息系统网络运行经费、设备维修维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各地可主动联合相关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开发,多渠道保障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投入,形成以草原防火主管部门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投入格局。

(十三)提高信息系统操作水平。各省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根据本省(区)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开展情况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各级信息系统操作人员参加培训,强化信息系统操作技能,提高操作水平,确保每个信息系统操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应用系统。

(十四)加强沟通协作。推进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涉及测绘、信息产业、通信管理等多部门。各地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草原防火指挥部的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最大限度节省投资和缩短建设周期,获取更优质的技术服务。

(十五)加强宣传交流工作。各地要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交流活动,介绍各自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加快推进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的显著成效和成功做法,营造推进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省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各地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情况,督促各地加大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解决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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