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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日期: 2011-07-20 11:32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深入推进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要求,我部制定了《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

为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认真做好第六个五年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农业系统“六五”普法),结合农业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目标要求和工作原则

农业系统“六五”普法的目标要求是:围绕“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农业系统“六五”普法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按照“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宣传重点,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服务群众,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适应新时期农民群众对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推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努力开拓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加大对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农业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农业法、畜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渔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重点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作用。

(三)深入学习宣传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等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律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

(四)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立足提高农业系统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培育新型农民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资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不断扩大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创作和推广满足农民群众需求的法治文化产品,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

(五)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意见》,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推进农业依法治理中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

三、对象和要求

农业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农业系统干部职工、行政相对人和农民群众。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农业系统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并将学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并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评估考核,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六五”普法期间,各省级农业部门对所辖市、县农业部门领导干部进行至少一次农业法律知识培训。

(二)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形式,开展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加强政纪法纪教育,教育执法人员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执法程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制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执法人员每年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三)积极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学习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结合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和要求,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生产和经营。

(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选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更加注重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农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

2011年,各级农业部门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编写普法教材,培训普法骨干,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于201110月底前报送农业部。

2012年至2014年,各级农业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

2015年,在继续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和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六五”普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与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同步进行,面临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六五”普法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发挥普法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普法活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确保“六五”普法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方法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六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农业部门也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加强队伍和阵地建设。加强农业部门普法办事机构建设,充实法制宣传教育专职力量,强化职能和手段。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干部培训院校、农广校、农业部门网站及农业报刊、影视等传媒在普法中的作用,通过编写普法读本、开办普法专栏、推出普法节目、开通网络论坛、热线电话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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