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法》等4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我部审查批准,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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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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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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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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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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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1031号公告–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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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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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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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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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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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肝和猪尿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 气相色谱–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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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1031号公告–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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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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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肉和鸡肝中己烯雌酚残留检测 气相色谱–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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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1031号公告–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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