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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077号

日期: 2008-09-20 13:53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7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我部审查批准,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

2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22008

3

水产品中链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32008

4

水产品中喹烯酮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42008

5

水产品中喹乙醇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52008

6

水产品中玉米赤霉醇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62008

7

水产品中恩诺沙星、诺氟沙星和环丙沙星残留的快速筛选测定  胶体金免疫渗滤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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