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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以机代牛”补贴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07-06-20 14:44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省农机管理局:

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实施农业血防,控制家畜传染源是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关键环节。在疫区实施“以机代牛”工程,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实现以机耕代牛耕,是减少耕牛传播疾病机会,切断血吸虫病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根据2007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为了切实做好“以机代牛”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实施“以机代牛”工程既是解放农业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客观需要,又是推进农村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全面建设农村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也是改善农民生活环境,防止血吸虫病传播的有效措施。我部高度重视,将实施好“以机代牛”工程列为2007年承诺为农民办理的十六件实事之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实施成效,保证疫区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各省要按照我部制定的《全国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建设规划(20062008年)》要求,结合本省血防工作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统筹考虑,科学制定本省“以机代牛”工作规划。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及补贴资金的通知》要求,认真编制年度“以机代牛”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种类和补贴比例、进度安排及相关要求。要将农业部血防规划中的164个血防疫区县(场)全部纳入农机补贴实施范围。在具体操作中,要优先满足重疫区村农民购买机具,优先满足已经处理耕牛的养牛户的购机需求。要积极开展“以机代牛”整村推进试点,在有条件的重疫区村,加大投入和示范引导力度,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搞好协调,争取投入

“以机代牛”补贴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操作复杂,需要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各级农机部门要主动与财政、卫生、血防、畜牧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和项目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集中财力,共同促进血防疫区“以机代牛”工作顺利开展。要通过政府投入引导、农民投工投劳等方式,加强疫区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机作业和农机化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积极组织,搞好服务

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力度,提高补贴机具的利用率,使其在农业生产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要组织享受“以机代牛”补贴的购机者与本村农民签订农机作业协议,积极为本村农民提供农机作业服务。鼓励联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业机械,引导开展农机社会化、市场化作业。要大力开展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及机具的试验示范,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使用和操作农机具的技术水平,提高补贴机具使用效益;积极协调供货,确保补贴机具及时到位;强化农机维修服务,健全售后服务网络;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总结经验,做好宣传

各级农机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以机代牛”在农机购置补贴中的特殊性和重要作用,广泛宣传“以机代牛”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等,让广大疫区农民真正全面了解政策,积极参与政策的实施。要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加强交流,宣传亮点,扩大影响。同时,各省要认真做好“以机代牛”补贴实施情况的总结,分别于710日和1130日前向我部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与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总结一并报送,单独反映,便于统计和监督),总结材料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观点鲜明,事例具体,材料翔实。

联 系 人: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王家忠

联系电话:010-64192868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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