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06年国家优质
粮食产业工程国债项目投资重点领域和申报要求的通知
有关省(区、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农垦厅(局、委)、发展改革委,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
根据《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2004—2010年)》,现将2006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国债项目投资重点领域和申报要求印发你们,请有关省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优质粮食产业工程2005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1886号)精神,做好与已实施项目的布局衔接工作,认真组织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于5月25日前上报农业部(一式5份),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1.2006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国债项目投资重点领域和申报要求
2.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2006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国债项目投资重点领域和申报要求
按照《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2004—2010年)》总体思路和布局要求,结合规划实施进度,根据年度资金落实可能,2006年新增国债拟主要用于良种育繁、病虫害防控、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建设,兼顾标准粮田项目建设。
一、优质专用良种育繁项目
立足于提高、完善“新品种选育—技术创新—扩繁—监督检测—技术综合配套”等环节组成的良种育繁、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体系,在巩固完善水稻、小麦、玉米、大豆4种粮食作物原原种研发、供应能力和原种、良种扩繁能力的同时,注重优质专用良种和配套集成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将现有品种和栽培技术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一)区域技术创新中心
围绕水稻、小麦、玉米、大豆4大粮食作物生产过程中关键技术的创新和突破,紧紧把握优质化和产业化要求,以综合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为依托,整合相关技术资源,建设或改善技术研发、试验推广的配套设施和装备条件,强化与优粮品种配套的良种、栽培、土肥、灌溉、植保、农机等综合技术集成,形成技术规范,增强示范和推广能力,使之成为提高技术创新与转化能力的研发基地、培训窗口,为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
1.建设布局与申报范围
按照“优粮工程”规划的布局要求和实施进度,2006年拟继续建设小麦、玉米、大豆、水稻区域技术创新中心。
根据各地粮食生产布局,对有资格申报相关项目的省份限定如下:
(1)水稻区域技术创新中心:安徽、黑龙江、吉林、辽宁4省;
(2)小麦区域技术创新中心:河南、山东、河北、安徽、黑龙江、内蒙古6省(区);
(3)玉米区域技术创新中心: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4省(区);
(4)大豆区域技术创新中心:吉林、辽宁、内蒙古3省(区);
(5)黑龙江农垦可结合垦区特点,集小麦、玉米、大豆、水稻区域技术创新中心于一体,申报1个项目。
2004年已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吉林玉米、大豆、河南小麦、山东小麦区域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如建设条件未发生变化拟继续申报立项,应纳入各省申报数额,可不再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但要说明与已安排过的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关系,并以正式文件确认。确有交叉重复的,需调整后重新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内容和申报规模
(1)项目建设以完善、配套、提高为主,重点建设功能性实验室及辅助设施;田间工程重点建设温网室、试验田配套设施等;仪器设备主要是功能性实验室及实验场仪器设备配套;配备灌溉、考种设备和农田作业农机具等。
(2)总投资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含温网室1300平方米),其中土建工程投资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15%。
(3)配套比例:西部省区和黑龙江农垦中央与地方的投资配比为1:0.1,其他省份为1:0.2 。
3.申报要求
(1)承担单位: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科研教学单位。
(2)选建条件:具有品种储备和配套技术储备,能够与现有农作物品种改良中心、综合试验基地,并在3个以上优粮工程项目县(场)有示范推广协作关系。
(3)申报单位如承担过农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和大型商品粮基地项目,须说明项目间的关系,建设内容及功能的各自侧重点,共用设施及建设布局等相关情况。
(4)附有明确的“中心”运行机制方案和运行经费筹措渠道。
(二)新品种推广示范基地
根据生态类型和作物布局,建设一批新品种推广示范基地,承担新品种及其配套技术的展示与示范。每个基地重点突出1~3个主要作物,兼顾其他作物。
1.建设布局与申报范围
按照“优粮工程”规划的布局要求和实施进度,2006年拟在13个主产省484县(场)范围内继续加强新品种推广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各省项目申报控制数见附件1。
2.建设内容和申报规模
(1)项目基地实验田规模150~300亩,主要包括田间小水源工程、土地平整、地力及隔离设施建设等。配套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库棚、晒场等附属设施建设。配套购置农机具等。
(2)每个项目总投资控制在400万元以内。
(3)配套比例:西部省区及黑龙江农垦中央与地方的投资配比为1:0.1,其他省份为1:0.2。
3.申报要求
(1)承担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单位。
(2)选建条件:以原良种繁育基地、全国种子区域试验站、农业科研所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
(3)附有明确的 “中心”运行机制方案和运行经费筹措渠道。
(三)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2005年有关省区农业部门已按照规划布局和分省控制指标完成了项目申报工作,已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4。请有关省区按照《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省级农业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协商一致后,正式行文确认,可不再另行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病虫害防控项目
通过强化主产区综合防控技术装备水平和防控网络建设,完善预警系统,提高对农业生物灾害及重大病虫害的预警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有效控制能力,依托现有基础,加强省、县两级植物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省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和控制分中心和县级(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项目。
(一)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分中心
1.建设布局与申报范围
考虑规划进度情况,已列入规划布局尚未完善的省(区),均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填平补齐的要求进行申报。项目申报控制数见附件2。
2.建设内容和申报规模
(1)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补充购置有害生物检验检测、监测、网络信息处理及应急防治指挥、培训等设备。土建工程只考虑已有实验室和业务用房的内部改造,不安排新建工程投资。
(2)总投资规模控制在300万元以内。
(3)配套比例:西部省区中央与地方的投资配比为1:0.1,其他省份为1:0.2。
3.申报要求
承担单位应为省级植保(植检)站。
(二)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
1.建设布局与申报范围
根据分省实施布局方案,考虑规划进度情况,已列入规划布局未建设的县(场)均可以申报。各省项目申报控制数见附件2。
2.建设内容和申报规模
(1)项目主要建设检验检测、标本、资料档案、预测会商、信息处理、技术培训与展示、药剂药械库、试验配套用房及标准有害生物观测场等设施,购置观测、检验检测、信息处理、防治及交通等设备。
(2)总投资规模控制在400万元以内。
(3)配套比例:西部省区中央与地方的投资配比为1:0.1,其他省份为1:0.2。
3.申报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须有一定的办公条件和基础设施,受过中专以上教育的植保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级(含农场)植保、农技推广等事业单位。
三、标准粮田建设项目
通过配套完善粮田基础设施,培育基础地力,加强质量监控及其配套集成技术普及和应用,使项目区耕地达到高产稳产粮田标准。项目建设的核心是提高基础地力、改善耕地质量、增强防灾抗灾能力和技术承载能力。
1.建设布局与申报范围
根据规划布局,主要依托大型商品粮基地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逐步建设,优粮工程新增国债资金主要结合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和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实施,有重点地进行示范建设。除四川省可以申报4个(包括仪陇、通江两个县)外,其他省区(含黑龙江农垦)限报3个项目,内蒙古直供垦区、湖北农垦限报2个农场,湖南农垦限报1个农场。
2.建设内容和申报规模
(1)项目主要进行土地整理、田间排灌、机耕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深耕深松、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平衡施肥等地力建设;配肥站、晒场及地力与墒情监测体系等配套设施建设。
(2)每个县(场)标准粮田建设申报规模为4万亩,总投资控制在1200万元左右。其中: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60%,地力建设投资不超过总投资的30%,配肥设施和地力与墒情监测设备购置不超过10%左右。中央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地力监测和配套设施建设等。地力建设由地方配套资金或农民自筹解决。
(3)配套比例为1:0.5。
3.申报要求
(1)优先启动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增产潜力大的县(场)。项目区必须在国家基本农田划定区域内,水源和农田水利设施基本完善,并且能够长期保持不被转为非农用地。耕地等级应为中等偏上水平。
(2)由具备农技推广工作基础和项目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主要是农技推广部门)申报。
四、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
针对农业生产所需农机装备严重不足的现状,重点增加标准粮田建设所需的大型动力机械和配套的田间作业机具,以发挥良种、耕地等核心要素的生产潜能,增强粮食生产的技术集成与标准化应用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
1.建设布局与申报范围
根据规划布局和实施进度,在未安排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的228个县(场)范围内实施。各省项目申报数见附件3。
2.建设内容和申报规模
(1)项目主要在现有基础上,根据平田整地、深耕深松、秸秆还田、精量播种、化肥深施、节水灌溉等田间作业需求,购置拖拉机等动力机械和田间作业机具,收获及烘干机械设备等。
(2)每个县(场)的农机作业任务量为4~6万亩。按此任务量配套购置农机具及田间作业机具,并在考虑原有农机配置基础的前提下,测算农机具购置总投资。中央投资标准按总投资的10%安排(单机补助比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5~15%间浮动),地方配套资金不低于中央投资。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购机补助。
3.申报要求
(1)要求项目区选择须与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新增国债资金安排的标准粮田项目区相匹配,要与本县(场)内申报的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同步启动。
(2)以县为单位组织项目申报。
附件:1. 2006年优粮工程新品种推广示范项目申报数量表
2. 2006年优粮工程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分中心及区域站项目申报数量表
3. 2006年优粮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申报数量表
4. 2005年通过评审待安排的良种繁育基地项目清单
附件1:
2006年优粮工程新品种推广示范项目申报数量表
类别 省份 |
规格数 |
已安排数 |
06年申报控制数 |
河北 |
6 |
1 |
5 |
内蒙古 |
5 |
1 |
4 |
辽宁(含大连) |
6 |
1 |
5 |
吉林 |
5 |
|
5 |
黑龙江(含农垦) |
4 |
|
4 |
江苏 |
5 |
1 |
4 |
安徽 |
5 |
1 |
4 |
江西 |
5 |
1 |
4 |
山东(含青岛) |
6 |
1 |
5 |
河南 |
5 |
|
5 |
湖北 |
6 |
1 |
5 |
湖南 |
6 |
2 |
4 |
四川 |
6 |
|
6 |
合计 |
70 |
10 |
60 |
注:计划单列市、黑龙江农垦限报1个,并列入本省控制数
附件2:
2006年优粮工程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分中心及区域站项目申报数量表
类别 省份 |
分中心、区域站项目 建设规划数 |
04—05年分中心、区域站 项目已建数 |
06年分中心区域站 项目拟申报数 |
|||
分中心 |
区域站 |
分中心 |
区域站 |
分中心 |
区域站 |
|
河北 |
1 |
33 |
1 |
16 |
|
17 |
内蒙古 |
1 |
20 |
|
11 |
1 |
9 |
辽宁 (含大连) |
1 |
20 |
1 |
12 |
|
8 |
吉林 |
1 |
20 |
|
11 |
1 |
9 |
黑龙江 |
1 |
30 |
|
20 |
1 |
10 |
江苏 |
1 |
20 |
1 |
11 |
|
9 |
安徽 |
1 |
20 |
1 |
11 |
|
9 |
江西 |
1 |
11 |
|
11 |
1 |
0 |
山东 (含青岛) |
1 |
33 |
|
18 |
1 |
15 |
河南 |
1 |
33 |
1 |
21 |
|
12 |
湖北 |
1 |
20 |
|
11 |
1 |
9 |
湖南 |
1 |
20 |
|
11 |
1 |
9 |
四川 |
1 |
20 |
|
14 |
1 |
6 |
合计 |
15 |
300 |
5 |
178 |
8 |
122 |
附件3:
2006年优粮工程农机装备推进项目申报数量表
类别 省份 |
规划总县数 |
2004年已安排县数 |
2005年已安排县数 |
2006年拟安排县数 |
河 北 |
33 |
6 |
11 |
16 |
内蒙古 |
22 |
6 |
7 |
9 |
辽 宁 |
21 |
6 |
6 |
9 |
吉 林 |
27 |
7 |
6 |
14 |
黑龙江 |
46 |
6 |
18 |
22 |
江 苏 |
38 |
6 |
13 |
19 |
安 徽 |
31 |
6 |
9 |
16 |
江 西 |
11 |
6 |
5 |
0 |
山 东 |
39 |
6 |
15 |
18 |
河 南 |
70 |
6 |
21 |
43 |
湖 北 |
21 |
6 |
7 |
8 |
湖 南 |
41 |
6 |
9 |
26 |
四 川 |
39 |
6 |
11 |
22 |
青 岛 |
2 |
1 |
0 |
1 |
黑龙江农垦 |
32 |
32 |
0 |
0 |
江苏农垦 |
1 |
0 |
0 |
1 |
吉林农垦 |
1 |
0 |
1 |
0 |
湖北农垦 |
2 |
0 |
1 |
1 |
河南农垦 |
1 |
0 |
0 |
1 |
辽宁农垦 |
1 |
0 |
1 |
0 |
内蒙古农垦 |
4 |
0 |
2 |
2 |
湖南农垦 |
1 |
0 |
1 |
0 |
合计 |
484 |
112 |
144 |
228 |
注:凡整改项目未达到要求或被处罚的县(场)不得申报。
附件4:
2005年通过评审待安排的良种繁育基地项目清单
河北省临漳县优质专用玉米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河北省无极县优质专用玉米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河北省沧县优质大豆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已按要求补充了材料,候审)
黑龙江省庆安县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江苏省睢宁县小麦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江苏省阜宁县杂交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杂交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江苏省建湖县杂交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常规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江苏省如东县常规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江苏省江都市常规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小麦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安徽省五河县优质杂交水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安徽省颍上县黄淮海高蛋白大豆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山东省苍山县小麦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山东省昌邑市小麦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山东省东明县优质专用大豆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小麦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河南省正阳县优质大豆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县杂交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湖南省新化县优质常规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四川省岳池县优质杂交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注:1.河南省正阳县须在农村沼气项目整改到位后,才能确认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2.江苏省已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照规划布局只能确认4个。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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