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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编报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
2004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日期: 2004-06-20 15:35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有关省(自治区)农业、农机厅(委、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农业科学院,大连市、青岛市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国发〔20049号”文件精神,根据发展改革委下达我部2004年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规模,我部决定从2004年开始,在13个粮食主产省(区)启动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重点开展优质专用良种育繁、病虫害防控、标准粮田和农机装备推进等项目建设。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将《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2004年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认真搞好项目组织和申报,以省(区)农业厅(委)计字号文(每类项目都要单独行文),于531日前报我部。逾期未报或不按要求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2004年项目申报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2004年项目申报指南

一、基本思路和原则

    (一)基本思路

    立足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长远目标,兼顾尽快提高粮食产量的当前需求,按照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优先选择商品量大、基础条件好、技术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大县,积极探索强化项目内在联系、发挥项目整合效果、提高综合配套能力的有效方式,重点建设直接与粮食生产能力挂钩的良种育繁、病虫害防控、标准粮田建设、农机装备推进项目。

    (二)基本原则

    1.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20042010年)》,在确定的484个县(场)统筹规划项目布局,根据财力可能和各县(场)的前期准备情况分期投资建设。我部将在各省推荐的项目中,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优中选优。

    2.突出重点的原则。本年度申报的项目县(场)应为直属垦区、商品量在5亿公斤以上的产粮大县,以及部分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增产潜力大的县(场)。

    3.适度规模的原则。考虑项目县(场)技术水平、组织管理和资金配套能力,原则上每个县(场)每批同时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4个。

    4.区别配套的原则。各类项目中央投资与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比例:优质专用良种育繁项目和病虫害防控项目西部地区1:0.1,中部地区1:0.2,东部地区在1:0.2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配套资金比例。标准粮田项目1:0.5;农机装备推进项目的中央投资按总投资的10%15%安排,地方配套资金不低于中央投资规模,其余由购机者自筹。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全部由中央投资投入。中央投资重点用于各类项目中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性的仪器设备购置等,非生产性仪器设备主要由地方解决。地方配套资金主要由省级承担,项目可研报告中要明确省级承担的比例。

二、投资重点领域和主要方向

    按照《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20042010)》总体思路和布局要求,结合近两年我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安排情况,2004年重点安排以下项目建设:

    (一)优质专用良种育繁项目

    通过提高、完善现有基础条件,提升专用新品种开发能力和配套集成技术水平,在提高水稻、小麦、玉米、大豆4种粮食作物原原种研发和供应能力的同时,巩固完善小麦、常规稻和大豆原种、良种扩繁能力,不断提高专用品种的覆盖率和更新换代能力,形成由“新品种选育—技术创新—扩繁—监督检测—技术综合配套”等环节组成的良种育繁、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体系。重点加强水稻、小麦、大豆、玉米等主要作物品种的良种繁育项目建设,继续完善新品种开发研究基础设施建设。

    1.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

    (1)建设布局

    重点选建黄淮海及东北优质专用小麦良种繁育基地,长江流域和东北优质常规水稻良种繁育基地,东北、内蒙古及黄淮海优质玉米良种繁育基地,东北高油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及黄淮海高蛋白大豆良种繁育基地。选址要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乡村和地块,不得超越一个县域内两个相邻的乡(镇)。每个省(直属垦区)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

    (2)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田间排灌系统、田间道路、晒场、库棚等,配套购置种子检验和种子生产的农机具设备等,适当补充加工处理设备。加工处理设备主要考虑种子筛选、包衣等初加工设备,补充数量以满足本基地良种生产规模所需加工能力为基础,按照“填平补缺、适当提升能力”的原则测算需新增的设备数量,不得超规模申报。

    (3)建设及投资规模

    每个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规模控制在2万亩以内,总投资规模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

    4)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级良繁场或种子站。承担单位要按照创新集中的原则,在可研报告中明确具有较强实力和良好资信的种业龙头企业作为协作单位,并附送该单位的法人资格证书、相关财务报表、协议合同等材料。484个县(场)内,2000年以来已承担四类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的,本次不再申报。

    2.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分中心

    (1)建设布局

    重点在粮食播种面积大的地市建设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分中心。每省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

    (2)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是完善种子检验检测设施及仪器设备等(建设内容及规模的控制标准参见附表二)。总投资规模控制在400万元以内。

    (3)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市级种子站,原则上要在合理布局、优先考虑粮食播种面积较大、用种量或制种量较大地市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涵盖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县(场)较多的地市。

    3.区域技术创新中心

    以关键技术创新和突破为主要任务,重点强化与优粮品种配套的良种、栽培、植保、土肥、农机、旱作等综合技术集成,形成可操作性强的标准化技术规程,开展技术示范和推广,提高技术创新与转化能力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建设布局

    在东北产区安排玉米和大豆区域技术创新中心各1个,在黄淮海产区安排小麦和玉米区域技术创新中心各1个,在长江流域安排水稻区域技术创新中心2个。东北产区玉米和大豆区域技术创新中心仅限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申报;黄淮海产区小麦区域技术创新中心仅限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安徽等五省申报;黄淮海产区玉米区域技术创新中心仅限河北、山东、河南三省申报;长江流域水稻区域技术创新中心仅限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安徽六省申报。按品种每省限1个。中国农科院所属研究所可根据相关要求,统一组织申报,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2)建设内容

    以完善、配套、提高为主,重点建设功能性实验室及辅助设施;田间工程重点建设温网室、试验田配套设施等;仪器设备主要是功能性实验室及实验场仪器设备配套;配备灌溉、考种设备和农田作业农机具等。

    (3)建设及投资规模

    总投资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含温网室1300平方米),其中土建工程投资不超过总投资的15%

(4)选建条件与承担单位

    该类项目主要依托原有基础,整合现有资源进行建设。原则上优先选择具有品种储备和配套技术储备,能够与现有农作物品种改良中心、综合试验基地以及优粮工程项目区紧密结合的省级农科院和重点农业院校承担。项目申报由农业厅(委)统一负责。

    如申报单位已承担农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项目,须说明项目间的关系,建设内容及功能的各自侧重点,共用设施及建设布局等相关情况。

    4.新品种推广示范基地

    根据生态类型和作物布局,建设一批新品种推广示范基地,承担新品种及其配套技术的展示与示范。每个基地重点突出13个主要作物,兼顾其他作物。

    (1)申报条件

项目建设应以原良种繁育基地、全国种子区域试验站、农业科研所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选择土地肥力好、交通方便、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县(场),项目承担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单位。每省限申报1个项目。可研报告中要明确落实项目建成后的运转问题,尤其是经费的落实问题。

    (2)建设内容

    基地实验田规模150300亩,主要包括田间小水源工程、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田埂、地力及隔离设施建设等。配套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库棚、晒场等附属设施建设。配套购置农机具等。

    (3)投资规模

    每个项目总投资控制在400万元以内。

    (二)病虫害防控项目

    通过强化主产区综合防控技术装备水平和防控网络建设,完善预警系统,提高对农业生物灾害及重大病虫害的预警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有效控制能力,依托现有基础,加强植物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1.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分中心

    (1)申报条件

    由植保工程尚未安排过的辽宁、河北、河南、江苏、安徽省省级植保站申报。

    (2)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及规模控制标准参见附表三。总投资规模控制在400万元以内。

    2.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

    (1)申报条件

    由粮食播种面积在50万亩以上,有一定的办公条件和基础设施,受过中专以上教育的植保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市级(含农场)植保事业单位申报。优先考虑重大病虫害主要发生区。1998年以来已安排过蝗虫、条锈病和稻飞虱项目的县(场)不再申报。每省(直属垦区)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6个。各省应按部里确定的数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布局方案。在制定布局方案的过程中,遵循两条原则:一是部里分配给各省的控制数不能突破,二是选建地点必须在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县(场)内。

    (2)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及规模控制标准参见附表四。总投资规模控制在500万元以内。

    (三)标准粮田建设项目

    通过配套完善粮田基础设施,培育基础地力,加强质量监控及其配套集成技术普及和应用,使项目区耕地达到高产稳产粮田标准。项目建设的核心是提高基础地力、改善耕地质量、增强防灾抗灾能力和技术承载能力。

    1.申报条件

    优先启动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增产潜力大的县(场)。项目区必须在国家基本农田划定区域内,水源和农田水利设施基本完善,并且能够长期保持不被转为非农用地。耕地等级应为中等偏上水平。

    由具备农技推广工作基础和项目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主要是农技推广部门)申报。每省限报3个项目,其中应包含有部领导联系点。建设选址要明确到乡村地块,并报送附图。

    2.建设内容

    土地整理、田间排灌、机耕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深耕深松、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平衡施肥等地力建设;配肥站、晒场及地力与墒情监测体系等配套设施建设。为保护水资源,原则上不打深井。

    3.建设及投资规模

每个县(场)标准粮田建设申报规模为4万亩,总投资控制在1200万元左右,分两年投资建设。其中: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60%,地力建设投资不超过总投资的30%,配肥设施和地力与墒情监测设备购置占10%左右。中央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地力监测和配套设施建设等。地力建设由地方配套资金或农民自筹解决。

(四)农机装备推进项目

针对农业生产所需农机装备严重不足的现状,重点增加标准粮田建设所需的大型动力机械和配套的田间作业机具,以发挥良种、耕地等核心要素的生产潜能,增强粮食生产的技术集成与标准化应用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

    1.申报条件

农机装备推进项目与标准粮田建设配套,原则上在承担标准粮田建设项目的县(场)同步启动。每个省可在标准粮田申报的县之外,再增报3个县。由省级农机部门(直属垦区)在县级申报的基础上,以省(直属垦区)为项目单元,一省一个项目,统一编报一本可研。项目区农机原有基础必须在可研中描述清楚,要本着填平补齐的原则组织实施,同时说明各县的排序,并分别说明每个县的建设内容、实施方案等内容。

    2.建设内容

    在现有基础上,根据平田整地、深耕深松、秸秆还田、精量播种、化肥深施、节水灌溉等田间作业需求,购置大马力拖拉机等动力机械和田间作业机具,收获及烘干机械设备,组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3.建设及投资规模

    每个县(场)的农机作业任务量为4万亩。按此任务量配套购置农机具及田间作业机具,并在考虑原有农机配置基础的前提下,测算农机具购置总投资。中央投资标准按总投资的10%15%安排,地方配套资金不低于中央投资。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对农民及各类农机服务组织购置机具的补助性投资,具体实施办法另行下发。

    4.组织实施方式

一是购机农民和服务组织要与县级农机部门签订合同,明确服从项目建设的统一调度;二是县级农机部门与农业部门之间要搞好衔接,承担标准粮田建设的有关任务;三是完成作业任务后,经县级农业和农机部门验收合格,发放作业补助。

三、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一)项目组织

良种育繁、病虫害防控、标准粮田项目由农业厅(委)组织申报,农机装备推进项目由省(区)农机部门组织申报。直属垦区的各类项目由直属垦区组织申报。大连市、青岛市独立的相关项目由市农业局上报。项目原则上不征地,不租地,尤其是标准粮田和良繁项目。禁止借实施项目之机强迫农民搞土地流转。各类项目要严格按照本指南确定的控制数申报并排序,超过控制数的不予受理。

    各省(区)要制定本区域四大类粮食作物良种育繁体系和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的总体布局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单独制定优粮工程良种育繁和病虫害防控项目的总体布局方案,以上两套方案随同可研报告一起上报。各省(区)分配名额另行通知。垦区的布局方案由所在省(区)农业厅(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统筹考虑。

    (二)项目内容和规模

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即20042005年。在可研报告中要明确每年的实施内容。各类项目内容和规模根据前文明确的控制规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加以确定。项目实行一次性批复,分年度实施。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与深度要求

    要认真按照《农业部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组织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委托有农业资质的工程咨询(或设计)单位编制,或由申报单位组织有关专业技术和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编写。编制内容与深度详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

    一是各省(区)在申报项目时,要同时报送本省(区)《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2004年项目汇总表》(附表一)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EXCE1格式)。二是各省(区)于2004531日前,将编制好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汇总表及有关项目的总体布局方案(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以省(区)农业厅(委)计字号文(每类项目都要单独行文),每类项目申报文件报发展计划司3份,相关司局2份,其中农机项目报农机化司,区域创新中心项目报科教司,其余报送种植业司;黑龙江农垦除按上述要求申报外,同时抄报农垦局1份。逾期申报者将不能参加本年度项目的评估论证。

 附件: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附表一: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2004年项目汇总表(略)

    附表二:种子质量检测分中心总投资及设备投资参考模式表(略)

    附表三: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分中心建设参考配置表(省级)(略)

    附表四: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建设参考配置表(略)

附件:

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优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总 

1.项目提要

    项目内容的摘要性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主管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由来、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艺技术方案、主要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期限、经济和社会效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2.结论与建议

    (1)综合评价。简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技术上的先进性与成熟、可靠性及经济上的合理性等。

    (2)结论意见。

    (3)问题与建议。

    3.编制依据

    主管部门下发的项目申报指南。

    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

    农业部《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20042010)

    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文件名称)。

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等依据性文件。

二、项目建设背景与必要性

    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政策与环境,以及本地区经济现状与发展需求,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具体内容包括:

    1.提出建设项目的由来。依据相关行业与产业发展政策,简述提出该项目建设的理由。

    2.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政策和环境要求。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政策要求,分析、论证项目的符合性。

    3.行业发展政策、产业政策及布局规划、建设规划的要求。主要依据《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农业七大体系建设规划》、《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等要求,阐述申报项目的符合性。拟建项目应是与恢复粮食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关系紧密的项目。

    4.国家或行业投资方向要求。依据《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及分类项目投资安排原则,分析、论述申报项目的符合性。

    5.地区或区域经济现状与发展要求。分析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本地区或区域经济与农业发展需要,本地区或区域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基础、资源状况是否适合该项目建设的需要。

三、市场或需求预测

    1.拟建项目产品或服务的国内及本地区的供求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预测。

    2.拟建项目产品生产规模或服务功能与范围及销售或覆盖的区域,以及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定位、份额与价格的分析预测。

    3.拟建项目生产规模或服务功能的确定与市场供求关系的阐述。

    4.拟建项目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或优势,以及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预测与对策。

四、项目承担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的名称、性质及法人代表情况;应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农垦系统以农场为项目承担单位的,可附企业法人资格证书。

    2.主要业务范围和业务能力。

    3.人员及其构成,包括职工总人数、技术人员数、管理人员数,技术人员中各级专业技术人员数及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与业绩。

    4.主要技术成果与转化能力、或专利技术及其获奖情况。包括优势学科领域,承担课题的能力、技术推广转化能力等,通常应附成果鉴定、专利、获奖证书影印件。

5.现有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情况,包括土地、房产、主要仪器与机械设备、配套设施条件等;技术储备、项目储备、成果储备情况等;说明近5年已建同类项目的完成和运行情况。

    6.资产与财务状况,包括单位经费或收入来源、年总收入与总支出及赢余或利润、固定资产总值、净资产总值等,应附近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协作或技术依托单位情况,应明确协作或技术支持的内容、责权利关系,通常应附双方合作的意向协议。

    项目和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填写附表一《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项目建设条件填写附表二《项目主要建设条件一览表》。

五、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1.建设规模确定的原则和依据。

    2.按照产品或服务属性,明确表述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以生产产品为主的项目按建设面积或主要产品产量表述,服务类项目以服务范围或单位时间的服务量表述。

    3.产品方案或服务种类,生产性项目主要指拟建项目能生产哪些产品、各是多少,服务项目指可以提供哪些服务及其数量或比重。

六、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1.选址原则与要求,即按照项目类别或属性要求,阐述选址应把握的原则与建设该类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2.项目建设总用地规模多少,其中生产或试验用地、建设用地及其他用地各多少。各类建设用地落实情况,包括生产或试验用地的来源、权属及使用方式;建设用地的来源、权属及使用方式;有无征地、租地问题,项目建设必须征地或租地的应有意向协议和征地、租地资金来源说明。

    3.拟选建设地点的地理位置,按行政区划,建在城镇的具体到街道门牌号,建在乡村的具体到乡镇或村队,以及建设用地面积、范围及四邻情况。

    4.所选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基础设施、能源、交通、通讯、环境等条件的现状及与拟建项目的符合性论证。标准粮田及原良种繁育基地项目需进一步说明所建地点的水质条件及耕地质量现状。

    5.建设地点主要资源、基础设施条件的供需平衡测算,主要包括土地资源、能源、交通、供电、给排水、通讯等。

    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应说明项目区域粮田基本状况,包括粮田基础设施、地力与配套设施等情况;按主要作物生产周期对灌溉用水及降水的需求,全面分析论证水资源供需平衡现状;农机装备推进项目要对项目和周边地区农机现有量和农业机械化水平进行分析说明。

    6.项目实施的有利条件。当地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和农户的参与情况,当地的资源优势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开发能力、市场优势等有利条件。

    7.拟建项目与当地环境的互适性分析,即项目可能对当地产生哪些有利或不利影响,当地环境对项目会产生哪些有利或不利影响;拟采取的改进措施等。

    8.应绘制所选项目地址的区域位置图和现状图。

七、工艺(或农艺)技术方案和设备选型

按项目类别分别提出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工艺技术方案和设备选型方案。具体内容包括:

    1.工艺技术方案

    (1)拟建项目工艺技术选择的原则或路线。

    (2)拟建项目工艺技术方案,所选工艺技术的来源及相关费用。

    (3)编制工艺流程框图、各工艺环节的技术参数或说明。

    (4)阐述所选工艺技术的先进性、成熟性、可靠性及经济实用性。

    (5)标准粮田及原良种繁育基地需根据前述水资源供需平衡状况,阐述拟采取技术方案的可靠性、科学性。机井灌溉要论证地下水开采使用的合理性和补给来源的可靠性,引水灌溉要论证季节用水的保障程度和合理用水的技术方案。

    2.设备选型

    (1)仪器设备配置

    根据项目类别、工艺技术要求、建设标准,选择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续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提出现有仪器设备清单,并在已有基础上填平补齐。

    1)依据所选工艺技术,阐述拟选工艺设备和附属配套设备的依据和理由;

    2)说明已有仪器设备情况,可以继续使用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及数量;

    3)说明新增加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及其增加的依据和理由,进口设备应述明引进的依据、理由及费用;

    4)编制仪器设备清单,将已有和新增分别标注;仪器设备清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单位、规格、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说明等。

    (2)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的农机具配置

    1)以标准粮田的建设要求配置耕作农机具,根据农田作业和收获环节的技术要求,提出配置需求和配置标准。

    2)对现有农机具要进行分析说明,并填写附表四《项目区农机化基础情况汇总表》;拟增加农机具的说明增加理由,并填报附表五或附表六《农机装备推进项目旱田(或水田)农机具申报表》。

    3)配置的农机具明细表内容包括名称、单位、规格、数量等。

    (3)其他项目的农机具配置

    其他项目需要配置农机具的,根据项目编报要求及建设内容,配置相关的农机具,并说明工艺配置要求和用途,同时将所选农机具列入仪器设备清单的“农机具”子项之中。

八、项目建设方案与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

    2.项目建设目标,包括产品或服务规模目标、技术目标、质量目标、管理目标等。如项目建设达到的单产、总产、商品率、农户增收、产品质量水平等指标;如标准粮田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产量目标、地力目标和社会及生态效益目标等。

    3.项目建设的总体思路、总体规划布局及其依据和理由;生产布局或功能分区的划分及其依据和理由,并绘制总体规划布局图或总平面图。

    4.建设内容

根据项目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工艺技术要求,按单项工程逐一阐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及其规模确定的依据和理由。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规定,按土建工程、田间工程、仪器设备分类,以单项工程为准分别说明建设内容与规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合理安排建设内容。

(1)土建工程

    包括各种建筑工程(如实验室、库房、加工车间等)、农业设施工程(如各种温室、大棚、晒场等)、附属配套工程(如供排水、供电、供气、围墙、场区道路、大门等),应分别说明用途、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特殊用房标明层高)、装修标准、工程做法,以及通风、空调、供水、供电、弱电要求;温室和大棚要说明温湿度控制要求与措施、灌溉方式及灌溉设备选型等,公用设备应说明配置依据、设备名称、规格(或尺寸)、单位、数量等。

    (2)田间工程

    1)田间设施:包括田间灌溉排水渠系及水工建筑物、水源工程(井、池、塘、库、窖、站等)、农田整治、林网、田间道路及各种圃的建设工程,应描述名称、单位、数量、做法、设计标准、使用年限等;灌排渠道要说明流量、断面尺寸,打井要说明井深、流量。田间道路以长度、宽度和路面做法表述,防护林网以面积、单位面积植树株数及树种表述。

    2)地力建设:应说明建设面积(亩数)、建设内容及具体措施和指标等。

    (3)仪器设备

    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加工设备、灌排水设备、农机具及其他设备(如单独购置的空调、锅炉、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各种设备应说明配置依据和理由及设备名称、规格(或尺寸)、单位、数量等。工艺设备在设备选型中已经明确交代的此处可以简要说明。

(4)项目建设内容应编制土建工程和田间工程建设内容与规模一览表,内容包括单项工程名称、单位、标准(或规格尺寸)、数量,并在备注栏说明依据、标准、做法、结构形式等。仪器设备列出总的设备清单,按实验室仪器设备、农机具、其他设备分列。重要的单体建筑应绘制平、立、剖面图或平面功能分区示意图。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或工程量)填写附表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一览表》。

九、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1.环境保护

    (1)环境现状描述,包括土地、植被、土壤、空气、水体等。

    (2)全面分析污染因素。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其他污染物等排放数量及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3)对于有污染的项目,要提出具体处理技术方案及措施,污染物处理后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2.安全生产

(1)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和加工项目对有可能发生威胁人身、生产设施安全的因素进行分析、描述;

    (2)应制订消除或预防不安全隐患的措施并对其费用进行分析。

十、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

    项目组织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组织管理。

    1.项目实施组织管理

    (1)管理机构与职能分工。应编制管理机构框图,包括决策机构、实施职能机构(如综合、工程、财务等)及职责分工。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组织实施的应阐述理由,并说明组建机构的性质、运行方式等情况。

(2)项目实施各阶段的管理方案或措施。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资金管理、竣工结算和决算、竣工验收、固定资产移交等实施计划及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3)工程招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施工招标、仪器设备及农机具采购招标等。

    1)确定招投标范围。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农计发〔200318)有关规定,明确招标范围。达到规定面积标准和采购额度的土建施工和仪器设备采购,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招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自行招标的拟订招投标工作方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要说明拟委托机构的名称、住所、资质类别等。

    2.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

    (1)运行管理是指项目建成投产后的运行管理,应包括机构框图、人员编制及职能分工、人员培训,以及保证实现项目目标的管理制度或措施等。

    (2)运行管理机制方案设计。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如何管理或经营,若运行中涉及多方(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农户等)共同管理的,必须提出未来项目运行管理的方式或运行机制,应签订各方意向协议。

    (3)分析说明运行经费的解决方案。

    3.项目实施进度

    根据确定的建设工期和勘察设计、仪器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设备调试、试运转、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阶段所需时间与进度要求,编制分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表。

    (1)确定实施年限,起止日期,编制实施进度表或框图。

    (2)按进度框图说明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

    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填写附表七《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一览表》。

十一、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

    (1)投资估算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包括估算说明和总投资估算表、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的编制。

    (2)投资估算编制说明。要分别对总投资估算、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和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中的工程量核定、建筑工程的结构类型(仪器设备指规格)、单价(或单位工程造价)及各种税费费率的取值依据和理由做逐一说明。

    (3)编制投资估算表。

    1)总投资估算表:按工程建设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三项合计为项目建设总投资(或称固定资产总投资)。

    2)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按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凡单独设计、单独施工、独立发挥作用的单体工程(如独立建设的科研实验楼、库房、晒场、温室、渠系、打井等),均应编制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土建工程、田间工程、配套工程等估算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合价。

    3)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根据仪器设备清单编制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按实验室仪器设备、农机具、其他设备(主要指通用设备、家具及其他设备)分列。仪器设备估算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4)投资估算依据。

    1)采用当地或行业部门现行的土建、水利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的,但要说明这些指标或定额的颁布部门及颁布时间。以主管部门有关项目投资估算编制要求文件为依据的,说明文件名称与文号。

    2)工程量与仪器设备数量以建设方案确定的数额为准,但应对计算方法与计算依据做进一步说明。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监理费、招投标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估算按专门机构发布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办法和费用标准估算,一般控制在工程建设费的5%左右。

    4)预备费。主要估算基本预备费,一般按土建工程、田间工程、仪器设备购置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3%5%计取。

    (5)投资结构分析。

    分析工程建设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投资等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总投资表中反映。

    2.资金来源

    说明项目总投资中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数额及比例。

    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填写附表八《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附表九《单项工程综合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及附表十《仪器设备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

    3.资金运用

    编制项目分年度、分来源的资金使用计划表。资金使用计划应与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相衔接;用款计划要与资金来源相适应。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填写在附表四《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一览表》“资金使用计划”栏内。

十二、效益分析

    项目效益主要分析预测项目自身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

    1.经济效益

    (1)对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和总固定资产额,单位投资形成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进行分析。

    (2)对项目新增效益(品种、产量、产值、收入)、新增服务能力或功能(科研、检测、咨询、培训),单位投资新增生产能力、服务能力或功能进行分析,并说明具体测算的参数依据和测算方法。

    (3)项目年新增运行收入、运行成本及盈余多少,对项目建成投产后的运行费用及来源进行分析。

    2.社会效益

    (1)对当地社会、经济、农业生产的作用与意义(如产业结构调整、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维护公众利益等)。

    (2)项目受益人群、受益面,农户(农民)增收或改善生活质量的具体情况。

    (3)提供社会就业人数,其中农民就业人数。

    (4)可能产生的其他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包括生态结构变化(耕、草、林)、土壤肥力的变化、节水、节能、治理污染等效果。项目效益填写附表十一《项目效益分析一览表》。

十三、结论和建议

    1.综合评价。简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技术上的先进性与成熟、可靠性及经济上的合理性等。

2.结论意见。

3.问题与建议。

十四、附 

    1.附表

    附表一: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表二:项目主要建设条件一览表

    附表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一览表

    附表四:项目区农机化基础情况汇总表

    附表五:农机装备推进项目旱田农机具申报表

    附表六:农机装备推进项目水田农机具申报表

    附表七: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一览表

    附表八: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

    附表九:项目单项工程综合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

    附表十:项目仪器设备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

    附表十一:项目效益评价一览表

    2.附图

    (1)项目地理(区域)位置图

    (2)项目区现状图

    (3)项目建设规划图或总平面(1/100001/50000)

    (4)单项土建工程平面、立面、剖面图(或做法说明)

    3.附件

    (1)申报单位法人证件复印件。

    (2)申报单位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新技术、新产品的科技成果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4)地方配套资金承诺证明,须明确省、地、县各级配套比例和金额。原则上省级配套资金不低于需配套资金的50%

    (5)落实土地使用权的证明(如土地使用意向协议书等)。

    (6)有关技术合作、管理合作、经营合作的意向协议书等。

    (7)当地水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灌溉用水技术平衡方案的评估报告,

(8)其他依据性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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