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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270415202100903
信息所属单位
农田建设管理司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058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1〕505号
生效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05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270415202100903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058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1〕505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田建设管理司
生效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058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05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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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

                        同意对外公开 

 

孙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黑土地保护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黑土地保护认识,明确保护责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工作,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推动黑土地保护进程。今年,经国务院同意,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国家林草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强部门间分工协作,共同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同时,积极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宣传黑土地可持续保护利用的重大意义、措施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黑土地、保护黑土地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推进政策统筹和部门协同,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黑土地保护工作,切实形成保护合力,确保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落地见效。 

  二、关于制定保护规则,保护工作常态化 

  黑土地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强化规划引导、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力量、持续推进。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我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提出到2030年,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实施黑土地保护面积2.5亿亩,基本覆盖主要黑土区耕地。2020年,经国务院同意,我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提出力争到2025年,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1.4亿亩,占东北地区适宜区域耕地总面积的70%左右。2021年印发的《实施方案》提出2021—2025年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面积1亿亩,基本构建形成持续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地方制定完善黑土地保护利用地方性规定和实施方案,推进黑土地保护工作常态化,构建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 

  三、关于加强土壤防污,保证土壤质量 

  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一是推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我部与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法规标准,配合全国人大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这些法规标准是土壤安全利用和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的重要依据。二是实行耕地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地方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类,建立“一图一表”分类清单。三是开展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我部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对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存在争议等情形的责任人认定活动进行规定,规范指导各地开展认定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强化黑土地保护日常监管,持续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加强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有效管控耕地土壤污染。 

  四、关于加速推进黑土地保护措施实施 

  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黑土地保护与利用政策落实落地。一是大力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2015年起,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在东北4省(区)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1050万亩。重点推广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深松深耕黑土流失控制等技术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二是大力支持秸秆还田。2017年,启动“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每年安排秸秆试点资金支持东北4省(区)开展农用优先的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发布东北高寒区玉米秸秆深翻养地模式、秸—饲—肥种养结合模式、秸—沼—肥等技术模式,推动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养畜过腹还田、生物腐熟还田,推广穗茎兼收式玉米收获机,有效减少秸秆抛洒还田打包收获时含土率过高问题。三是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强化农户调查、取土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制定、数据开发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加强大数据管理与开发应用,支撑化肥减量增效。四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近年来,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在东北3省的63个畜牧大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处理中心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等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断提高有机肥替代化肥比例。五是推进耕地轮作休耕。2016年起,我部与相关部门逐步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在东北黑土区重点推广以玉米与大豆轮作为主的种植模式,试点面积5600万亩;在黑龙江三江平原井灌稻区开展休耕,试点面积340万亩。2020年,继续支持东北4省(区)集成推广耕地轮作技术模式,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实施。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落实《实施方案》要求的土壤侵蚀防治、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肥沃耕作层培育、黑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等措施,根据秸秆还田实际需要,进一步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功能作用,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秸秆还田机械纳入全国补贴范围,持续强化对农业绿色生产的装备支撑,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取得新成效。 

  五、关于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保护补偿机制 

  2021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积极支持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一是大力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在适宜区域推广应用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等关键技术,实施面积扩大到7000万亩。二是继续支持40个县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集中展示一批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治理模式。三是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实施整县集中推进。四是将秸秆粉碎还田机等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暂不在补贴范围的创新产品、成套设施装备,可通过农机新产品试点、农机专项鉴定等渠道按程序纳入补贴。五是支持东北地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探索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政策措施实施,强化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支持力度。 

  六、关于健全黑土地保护机制,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近年来,我部与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建立完善黑土地保护机制,推进黑土地保护立法,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监督管理。一是建立落实机制。支持东北4省(区)建立由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多部门参加的黑土地保护推进落实机制,加强协调指导,明确工作责任。二是强化监督考核。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完善黑土地保护考核机制,压实相关部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侵蚀沟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有机肥还田等政策任务落实和完成质量的监管责任,探索将黑土地保护利用纳入“一张图”管理。三是推动黑土地保护立法。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分别出台了《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耕地保养条例》《辽宁省耕地质量保护办法》,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加强黑土地保护提供了法制保障。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落实《实施方案》,推动黑土地保护责任落实,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保护黑土地的积极性,建立健全黑土地保护利用监管机制,确保黑土地保护取得实效。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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