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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270315202000570
信息所属单位
农田建设管理司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12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0〕219号
生效日期
2020年09月16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12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270315202000570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12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0〕219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田建设管理司
生效日期
2020年09月16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12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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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 

                        同意对外公开 

安桂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吉林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争当现代农业排头兵的建议收悉。结合我部职能,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稳定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为首要目标,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目前,我部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统筹部署农田建设工作,每年向各省(区、市)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清单。2019年11月,我部提前下达吉林省2020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80万亩,同比增长8.6%,年度建设任务居全国前列,并在测算中央支持资金时给予积极倾斜目前,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已全部下达吉林省2020年中央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共38.3亿元。 

  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明确规定:“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的事项,要依据公益性、外部性等因素明确分担标准或比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中明确:“各地要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省级财政应承担地方财政投入的主要支出责任。”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中明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为支持稳定和优化农田布局,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而安排用于农田相关工程建设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农田建设支出责任,地方各级财政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投入农田建设,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当前,受各级财力限制,全国大部分地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投入水平与实际投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部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建设任务和资金,科学确定建设内容,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建设投入。如江西、四川等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标准提升至3000元。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结合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在安排年度建设任务和中央补助资金方面继续加大对吉林等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支持吉林省结合实际,探索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发行政府债券等多元投入机制,统筹利用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保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010-59191278 

    

    

                              农业农村部  

  20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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