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250315202000579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284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0】200号
- 生效日期
- 2020年09月12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18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284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7B250315202000579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284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0】200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 生效日期
- 2020年09月12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18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284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2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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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代表团:
关于支持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是“三农”领域的民生工程,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多渠道支持开展相关工作,并且在各项支持资金安排上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一是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地方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村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等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2014-2015年,为支持宁夏开展全区拉网式全覆盖农村环境整治示范,中央财政通过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对其给予了大力支持,累计安排5.1亿元。二是安排厕所革命资金,以奖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实现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19年、2020年共安排宁夏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13亿元。三是针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较为突出的现实,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程,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新增设立专项,两年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000万元,支持宁夏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要求,我部联合财政部对2018年、2019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激励,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各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其中包括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银川市西夏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好相关政策,支持宁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010-59191256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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