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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00315201800798
信息所属单位
种植业管理司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826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8〕113号
生效日期
2018年09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6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826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100315201800798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826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8〕113号
信息所属单位
种植业管理司
生效日期
2018年09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6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826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8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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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良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疆林果业种植保险相关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证监会、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红枣区域布局,提升红枣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问题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各地发展红枣等特色优势产业。一是加强规划引导。2013年,我部制定印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132020年)》,明确产业发展思路、目标任务、主攻方向和重点发展区域,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集中,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良种苗木繁育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现代化加工基地等,打造区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优势产业带。二是开展特优区创建。2017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发改农经〔20171805号),提出到2020年围绕五大类29个重点品种(类)特色农产品,创建并认定300个左右国家级特优区,加大对特优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其中,特色干果是重点支持的林特产品之一。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新疆红枣等特色产业支持力度,强化项目管理服务,并统筹加大对新疆的倾斜,通过政策精准发力,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关于尽快推动红枣期货早日上市问题

20171222,全国首个苹果期货合约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正式挂牌交易。苹果期货上市后,以期货市场为桥梁,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期货+订单”“保险+期货”等模式,增加销售渠道,有效转移种植和生产经营风险,为解决丰产不丰收、苹果销售难等问题提供了新出路。

证监会积极推进红枣期货上市研发。在郑商所完成红枣期货上市的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20177月证监会已同意红枣期货立项。目前,证监会正在指导郑商所抓紧开展后续的合约和规则设计工作,争取年内实现红枣期货上市交易,为红枣相关产业企业和农户提供有效的套期保值工具,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三、关于出台专项扶持政策问题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集聚资源,多措并举,扶持红枣等新疆特色园艺产业发展。一是完善中央财政补贴政策。创新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的要求,将农业生产的相关补贴资金合并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切块下达到省。新疆可统筹利用上述政策,结合本地农业发展规划和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布局,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和地方资金支持红枣产业发展。此外,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优质高效农业种植、农产品加工等项目建设,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二是加快绿色高效技术推广。2017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新疆开展绿色高产高效整建制创建。集成推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引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示范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效。2018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新疆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拓展创建内涵,提升创建层次,促进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助力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三是创新金融扶持政策。20179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国家林业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同签订了《支持南疆深度贫困地区林果业提质增效合作协议》,自治区分行与自治区国资委签订了支持南疆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等产品组合提供全面信贷支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加快贷款投放,对优质客户、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支持红枣等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紧紧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新疆红枣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关于加大产品供应链体系扶持力度问题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通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等方式,推动红枣等新疆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初加工设施建设。2012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将新疆纳入实施范围,六年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4.5亿元,支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二是建设冷链物流体系。2016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2亿元资金,以提高信息化、标准化水平为工作重点,支持建设冷链物流监控体系,促进全程冷链发展,推动相关温控信息与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监控平台共享,对冷链物流各环节进行监控管理,提升产品供应链体系水平。三是促进技术合作与转化。为提高新疆农产品加工科技水平,我部每年组织农产品加工科研院所和有关高校的技术专家赴新疆开展科技成果对接、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20152017年,累计促成签订成果转让或技术合作协议100多项,为新疆企业解决技术难题200多项,向新疆企业和农业合作社赠送农产品加工科技书刊2000多册,培训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大学生村官240多人次。四是大力创建知名品牌。通过举办中国国际品牌农业发展高峰论坛、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介会等品牌活动,提升农业品牌影响力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与财政部沟通协调,争取进一步加大对新疆红枣核心产区冷链物流建设支持力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自身产业发展需要,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打造“绿色有机”新疆红枣品牌,助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对我部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807

农业农村部

20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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