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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00414201200761
信息所属单位
种植业管理司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第一次农药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文  号
农办农[2012]59号
生效日期
2012年08月31日
发布日期
2012年08月31日
内容概述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2〕16号)要求,截至7月20日,各地报送了第一批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索 引 号
07B100414201200761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第一次农药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文  号
农办农[2012]59号
信息所属单位
种植业管理司
生效日期
2012年08月31日
发布日期
2012年08月31日
内容概述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2〕16号)要求,截至7月20日,各地报送了第一批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第一次农药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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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2〕16号)要求,截至7月20日,各地报送了第一批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由北京等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共检查农药标签1662个,抽检农药样品1561个,其中杀虫剂871个,杀菌剂375个,除草剂302个,涉及蔬菜、果树、茶树、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作物用药。

  二、抽查结果

  (一)产品质量。在检测的1561个样品中,合格农药样品1420个,合格率为91.0%。其中杀虫剂871个,合格767个,合格率88.1%;杀菌剂375个,合格347个,合格率92.5%;除草剂302个,合格293个,合格率97.0%。

  从施用作物看,蔬菜用药513个,合格率为91.4%;果树用药330个,合格率为93.3%;茶树用药38个,合格率为89.5%;水稻用药264个,合格率为89.4%;小麦用药169个,合格率为91.1%;玉米用药103个,合格率为87.4%;棉花用药74个,合格率为87.8%;大豆用药19个,合格率为84.2%。

  141个不合格样品中,未检出标明有效成分(或其中一种有效成分)的56个,占不合格总数的39.7%。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73个,占不合格总数的51.8%,其中一种或总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含量50%的28个,占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总数的38.4%;检出其他未登记农药成分的41个,占不合格总数的29.1%,其中添加高毒农药的11个。质量不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1。

  (二)产品标签。在检查的1662个产品标签中,合格1406个,合格率为84.6%。256个不合格标签中,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登记证过期的74个,占不合格总数的28.9%;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标注不符合规定的64个,占不合格总数的25.0%;扩大使用范围的102个,占不合格总数的39.8%;毒性标识不符合规定的44个,占不合格总数的7.8%;安全间隔期等注意事项标注不符合规定的83个,占不合格总数的32.4%;商标等标注不符合规定的103个,占不合格总数的40.2%。标签不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2。

  三、处理意见

  (一)认真核查不合格产品。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销售的农药产品加强检查,特别是通知本辖区内经营者认真核查本次通报的不合格产品,发现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销售,同时要求经营者按照销售档案收回已销售产品,防止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

  (二)严肃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单位。不合格产品销售单位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对销售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认真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查处。标称企业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涉嫌违规的,及时组织整改或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要报请我部等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农药登记证等许可文件。请各有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9月20日前将有关处理情况报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的跟踪监管。自2009年以来,在监督抽查过程中多次发现标称河北省沧州中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临汾海兰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周口市金石化工有限公司、撒尔夫(河南)农化有限公司、山东济南金地农药有限公司、济南燕山三丰实业有限公司等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存在严重问题。本次监督抽查发现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旭日农资经销店、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苗壮化肥经销处、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岭供销社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购销部、广东省丰顺县俊发农资经营部、海南省陵水县大丰收种子农药经销部、宁夏中卫市新富农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天瑞绿色植保有限公司农乐蔬菜庄稼医院、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阳光大信农资服务部、新疆温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营服务部第六分店等单位同时经营两种以上假劣农药。请上述单位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该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其生产经营行为的跟踪检查,加大对其生产经营农药产品的抽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严肃依法处理。

  附件:1.2012年第一次农药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产品名单

  2.2012年第一次农药监督抽查标签不合格产品名单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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