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161205202000989
- 信息所属单位
- 渔业渔政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非法捕捞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工作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 生效日期
- 2020年11月10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10日
- 内容概述
- 征求《非法捕捞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工作办法(试行)》意见。
- 索 引 号
- 07B161205202000989
- 信息名称
-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非法捕捞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工作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渔业渔政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11月10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10日
- 内容概述
- 征求《非法捕捞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工作办法(试行)》意见。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非法捕捞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工作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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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强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进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了《非法捕捞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工作办法(试行)》。
现将《非法捕捞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工作办法(试行)》及其说明公布。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yuzhengchu@agri.gov.cn。
二、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非法捕捞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工作办法(试行)》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
附件:1.《非法捕捞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工作办法(试行)》
2. 关于《非法捕捞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工作办法(试行)》的说明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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