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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50315202000391
信息所属单位
乡村产业发展司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71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0〕37号
生效日期
2020年08月25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28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71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150315202000391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71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0〕37号
信息所属单位
乡村产业发展司
生效日期
2020年08月25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28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71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7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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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秀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黑龙江省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2020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安排中央财政资金50亿元,在河北、山西等16个省(区、市),选择鲜活农产品重点县()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原则,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贮藏库、冷库、气调库等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按照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30%的比例给予补贴,降低农产品产后损失率,保障农产品均衡上市,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对黑龙江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二、关于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县建设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产业链条健全、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聚集区,培育乡村产业发展高地。一是加大规划引导。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明确提出拓展乡村特色产业,集聚资源、集中力量,建设富有特色、规模适中、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集聚区,打造“一县一业”“多县一带”,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培育产业集群。二是加强优势区建设。2017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印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引导各地以县为单位有序开发特色资源,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目前,已认定3229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绥化市海伦市等获得认定。三是强化示范引领。2011年以来,农业农村部持续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引导各地依托农业资源和生态优势,聚焦主导产业,推进整村开发,一村带多村,多村连成片。目前,已认定92851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黑龙江省宝清县夹信子村等68个村镇获得认定。通过以上措施,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链条健全、带动力强的农业特色产业重点县,示范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三、关于特色产业补贴和保险政策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强化政策扶持,引导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一是建设农业产业强镇。2018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实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约30亿元,支持镇(乡)聚焦农业主导产业,建设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区域主导产业、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90亿元,支持建设811个农业产业强镇。黑龙江省有42个镇列入项目扶持范围,每个镇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二是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2017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全面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在县域内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促进要素集聚和产业融合。截至目前,全国已批准创建138个、认定49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91.74亿元。黑龙江省获批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8个。三是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0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安排财政资金50亿元,聚焦省域重点产业,突出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培育结构合理、链条完整、聚集度高、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黑龙江食用菌产业集群、黑龙江雪花肉牛产业集群已纳入项目支持,中央财政补贴2亿元。四是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2019年,财政部按照突出地方主责、体现激励导向、助力脱贫攻坚、循序渐进实施的原则,在内蒙古、山东等10个省份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以奖代补试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30%,对东部地区补贴25%2020年,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范围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政策,将试点省份扩大至20个,支持的保险标的和保险产品由不超过2种增至3种。中央财政对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30%。黑龙江省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四、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技术指导,加大投入力度,支持黑龙江省提升秸秆处理利用能力。一是实施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2017年,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以玉米秸秆利用为重点,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加强黑土地保护为目标,开展试点示范、完善扶持政策、拓宽利用渠道,提升黑龙江等省秸秆处理利用能力。截至2019年底,黑龙江省秸秆可收集量7200多万吨,处理利用量约660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0%。二是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11.97亿元,支持黑龙江省聚焦秸秆还田、离田、收储、利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基本实现黑龙江省玉米、水稻主产县全覆盖。中央财政资金带动黑龙江省整合专项资金及政府债券资金43亿元,制定秸秆还田、秸秆离田和能力建设3方面11条秸秆综合利用具体措施。三是开展秸秆利用补偿制度试点。2019年,选择黑龙江省双城区和庆安县,开展秸秆利用区域性补偿试点,细化秸秆利用补偿环节、标准、对象、方法和考核措施,建立耕地地力补贴与秸秆利用挂钩机制。目前,2个试点县(区)实现了秸秆全量利用。今年,黑龙江将全省推进实施秸秆利用补偿制度。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开发优势特色资源,集聚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培育发展动能,支持黑龙江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010-59192717 

                                农业农村部  

                               20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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