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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840315201801528
信息所属单位
农产品加工局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561号(农业水利类23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农办案〔2018〕110号
生效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内容概述
对关于科学制定乡村战略、计划大力推进返乡下乡创业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840315201801528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561号(农业水利类23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农办案〔2018〕110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产品加工局
生效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内容概述
对关于科学制定乡村战略、计划大力推进返乡下乡创业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561号(农业水利类23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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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制定乡村战略、计划大力推进返乡下乡创业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扶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系统提出了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重点领域、主要方式、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我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建立了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共同推进落实细化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

二、关于搭建平台

我部积极打造一批标准高、服务优、带动作用强的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市县政府设立农村双创联合服务窗口。公布了1096个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其中有7家列入了国家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联合12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农加发20173号),对园区和基地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在农业农村部网站上建立农村创业创新专题,提供信息交流和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了全国创业项目索引和地方优秀创业项目数据库,入库项目超过3万个;与河南省联合设立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管理服务中心,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一条龙便捷服务。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善创业服务平台功能,总结推广地方创业综合服务的经验做法,为返乡创业提供更好的平台和信息服务。

三、关于示范带动

我部积极利用各种场合和各类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分享做法经验,着力提升乡村就业创业人员素质能力,激励更多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在农村脚踏实地创出一片新天地。一是宣传推介了200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和100个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范例。二是组织主办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有27个省(区、市)3万多名选手参赛,40名优秀选手进入总决赛,吸引了各类基金和风投公司支持优秀项目。三是在全国创业创新周期间,分别在贵州、河南、北京、上海举办了农村创业创新成果展。四是在首届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期间,组织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展览,推介优秀带头人和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举办农村创业创新论坛,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连续三年开展创业带动就业主题宣传,举办首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指导地方举办创业大讲堂,评选返乡创业先进典型。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树立榜样和典型,开展农村创业创新“百县千乡万名带头人”培育行动,召开农村创业创新现场交流会,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农村创业创新蔚然成风。

四、关于加强督查

我部印发了《关于大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的通知》(农加发〔20184号),要求各地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等文件,进一步推动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细化实化、落地见效。通过创设新的财税、金融、用地、用电、科技、信息、人才等配套政策措施,构建全链条优惠政策体系。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把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经常性、长期性和战略性的重要任务来抓,研究制定本地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建立保障机制、督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下一步,我部将适时组织联合督导组,赴各地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落实情况调研,督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政策落实,构建上下联动、共同发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部工作。

                             

 农业农村部

   2018828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局 010–5919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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