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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50403201800597
信息所属单位
农产品加工局
信息名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安徽皖王面粉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资格的通知
文  号
农办加〔2018〕12号
生效日期
2018年08月22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3日
内容概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发展中的科技支撑作用,依据《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农加发〔2016〕2号)、《关于2017年度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年度监测不合格单位整改的通知》(农办加〔2018〕3号)要求,取消安徽皖王面粉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资格。
索 引 号
07B150403201800597
信息名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安徽皖王面粉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资格的通知
文  号
农办加〔2018〕12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产品加工局
生效日期
2018年08月22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3日
内容概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发展中的科技支撑作用,依据《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农加发〔2016〕2号)、《关于2017年度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年度监测不合格单位整改的通知》(农办加〔2018〕3号)要求,取消安徽皖王面粉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资格。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安徽皖王面粉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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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加工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各专业委员会、各研发专业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发展中的科技支撑作用,依据《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农加发〔20162号),今年年初,我部组织对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内的203家技术研发专业中心(不含水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进行了2017年度工作表现情况的年度监测,共发现55家专业中心年度监测不合格。今年4月,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17年度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年度监测不合格单位整改的通知》(农办加〔20183号),要求上述55家年度监测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整改。但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仍有安徽皖王面粉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未按要求报送整改方案。按照《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安徽皖王面粉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见附件)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资格

 

附件:取消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资格的单位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822

 

附件

 

         取消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资格的单位名单

 

序号 专业分中心 所属领域
1 安徽皖王面粉集团有限公司 粮食加工
2 辽宁省稻作研究所
3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河南郸城财鑫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5 呼伦贝尔鹤生薯业发展有限公司
6 大连英那河食品有限公司
7 山西水塔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
8 湖北荆州农业科学院 油料加工
9 天新(福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蔬菜加工
10 福建屏南县锦丰食品有限公司
11 山东省赛博特食品有限公司
12 北京大三环食品有限公司 畜产加工
13 大连雪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4 重庆亿口鲜实业有限公司
15 安徽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16 北京御香苑畜牧有限公司
17 江苏高邮鸭集团
18 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腾格里塔拉奶酒有限责任公司
19 甘肃华羚干酪素有限公司
20 南京奶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师范大学
21 新疆绿翔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特色农产品加工
22 西藏梅邦虫草制品有限公司
23 沅江市明星麻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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