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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50315201800375
信息所属单位
农产品加工局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218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8〕13号
生效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5日
内容概述
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上给予重点支持和启动重点龙头企业增补工作等三方面答复关于支持重庆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索 引 号
07B150315201800375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218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8〕13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产品加工局
生效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5日
内容概述
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上给予重点支持和启动重点龙头企业增补工作等三方面答复关于支持重庆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2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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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同意对外公开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重庆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上,中央首次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之后,中央一号文件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都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放在重要位置。特别是2015年底,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对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一直以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和成效。特别是在产业融合项目实施方面,联合财政部安排农村产业融合项目资金86亿元,其中,农产品产地初加工45亿元,带动地方和社会投资300多亿元,补助6万多农户和9000家合作社等建设12万余座加工设施和11.2万座休闲旅游服务设施,新增烘干储藏能力700多万吨和年加工能力200多万吨,年接待游客新增407万人次,直接带动3.7万名农民就业、12.4万户农户增收。另外,与发展改革委共同实施百县千乡万村示范工程,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通知》《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通知》,协调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给予融合主体信贷资金支持,带动政策性金融投入598亿元。与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争取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支持。

同时,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各地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一是扶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支持各地以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围绕具有区域优势、地方特色等条件的农业主导产业,着力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和产品品牌。二是支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各地以当地优势特色产业为基础,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农民增收利益联结机制。此外,中央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财政股权投资基金等扶持方式,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围绕地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优质高效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流通服务等项目建设,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

同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企业债券专项发行指导》,设立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企业债券,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主体提供资金保障。鼓励地方牵头发起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湖南、四川、山西等省已先后设立。会同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解决农村产业融合用地难问题。另外,文化和旅游部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信银行等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旅游+金融服务创新;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关于组织推荐金融支持旅游扶贫重点项目的通知》(旅办发〔201866号),对依托贫困地区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的乡村旅游项目给予优惠贷款;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在旅游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文旅旅函〔201892号),更好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改善乡村旅游项目共用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多管齐下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按照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的总体要求,以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为核心,在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中,积极推动财税、金融、保险、投资、科技、人才和用地用电等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引导各地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细化实化工作举措,促进产业兴村强县和信息进村入户,扶持一批带动力强、影响力大、能让更多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融合发展主体。一是实施融合项目,组织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马铃薯主食开发试点等财政项目,充分发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支农作用。二是推动金融服务,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合作的机制,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的合作,加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信贷支持力度。三是打造融合载体,完善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和新动能支持政策,建立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以PPP等方式打造一批标准化基地、集约化园区和体系化服务网络于一体融合载体,推进加工流通、休闲旅游和电子商务设施建设。

二、关于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上给予重点支持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通过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宣传推介等,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共计388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共计560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共计91项。重庆市田园景色优美,民俗风情独特,旅游资源丰富,具有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基础和优势。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中国美丽乡村、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重庆市梁平区聚宝村等16个村被认定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重庆市九龙坡区等12个县(区)被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重庆石柱黄连生产系统被认定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2013年开始,中央财政围绕生态环境建设、休闲旅游、文化传承等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生活乐化为目标,坚持规划引领、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积极稳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建成了一批基础设施便利、产业特色明显、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推动了地方农村绿化等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发展,成为农村环境改善和绿色发展的新亮点。2017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切块下达,由地方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有效地支持了各地美丽乡村建设。

同时,文化和旅游部积极推动旅游与农业融合发展。一是加强政策引导,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7年)》(发改社会〔20171292号),从政策、项目、用地等多方面,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优化乡村旅游扶持政策和长效机制,推动乡村地区延长产业链,发展更多融合性强的乡村旅游新业态项目。二是促进产业融合,培育旅游+农业,会同我部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创建工作,制定国家现代农业庄园评定标准,推进现代农业和旅游业深度融合;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三是强化人才培训,2014年以来,连续将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干部培训列入重点工作,通过课堂教学、案例教学、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累计完成4000多名村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乡村旅游一线骨干和带头人的专业技能,为深化产业融合做好了人才储备工作。四是推进示范引领,通过创建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编印《全国乡村旅游典型经验汇编》等措施,总结推广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旅游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优秀项目的品牌培育工作。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力度。一是在品牌培育方面,继续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对重庆给予倾斜支持。二是在宣传推介方面,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发布推介,把重庆作为重点宣传对象,提高当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的知名度,满足周边城镇居民休闲度假的需求,吸引消费,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增收,进一步推动重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三是在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中,我们将鼓励重庆市符合条件的地方积极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现代休闲农业园区、现代休闲农庄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业特色小镇,将旅游观光与农业产业、民俗文化、地方美食、特色物产销售等结合,延长旅游产业链;支持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农事节庆活动。

三、关于启动重点龙头企业增补工作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为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2001年,经国务院同意,成立了由我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供销总社组成的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按照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八部门制定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截至2017年底,联席会议八部门共认定五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按照中央要求和我部部署,各地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制定了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开展了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目前,龙头企业已经形成了以1242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1万多家省级龙头企业为骨干,10万多家中小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发展格局,这些企业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竞争力、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工作,把更多实力强劲、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队伍,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助推乡村振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部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局01059192173

                          

 

                    农业农村部

                          20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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