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150403201700187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产品加工局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加[2016]6号
- 生效日期
- 2017年03月10日
- 发布日期
- 2017年03月10日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精神,加快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我部定于2017年4月在河南召开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并与全国农业品牌推进大会合开,统称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品牌创建推进大会。
- 索 引 号
- 07B150403201700187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加[2016]6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产品加工局
- 生效日期
- 2017年03月10日
- 发布日期
- 2017年03月10日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精神,加快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我部定于2017年4月在河南召开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并与全国农业品牌推进大会合开,统称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品牌创建推进大会。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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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广东省农垦总局和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精神,加快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我部定于2017年4月在河南召开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并与全国农业品牌推进大会合开,统称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品牌创建推进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办《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总结交流各地“十二五”以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取得的成效、做法经验;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十三五”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思路措施和2017年重点工作;
(三)现场考察有关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参加大会有关活动。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广东省农垦总局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各1名。部机关相关司局和有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三、时间地点
时间:4月17—18日上午,16日报到,18日下午离会。
会议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中央公园1号)。
入驻宾馆:河南省郑州紫荆山宾馆(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号)。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管理部门认真准备会议交流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本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成效、做法经验和政策措施,特别是发挥牵头作用,履行规划指导管理服务等职能,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的具体思路和措施,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会议交流材料及《参会回执》(见附件)发送至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产业发展处邮箱ncpjgjcyc@agri.gov.cn。
(二)会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参会代表由会议安排食宿,往返差旅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杜鹏飞:010—59192745、18310259069
史少然:010—59192713、18800146607
传真:010—59192761
(二)河南省农业厅
钱秋忠:0371—65918893、13903849132
张芳:0371—65918892、18739902799
(三)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牛征:13523056739
附件:参会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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