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已通过国家评估验收,达到国家免疫无口蹄疫区标准。
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保护区区划范围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区划表
农业部
2017年12月4日
索 引 号: | 07B130203201701018 | 信息所属单位: | 兽医局 |
信息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13号 |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7年12月04日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已通过国家评估验收,达到国家免疫无口蹄疫区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13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已通过国家评估验收,达到国家免疫无口蹄疫区标准。
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保护区区划范围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区划表
农业部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