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大数据+”现代农业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支持范围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农业农村是大数据产生和应用的重要领域之一,随着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大数据正在与农业产业逐步融合,成为优化乡村资源配置、完善资源市场机制、提升生产要素收益水平的核心关键要素。近年来,我部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大力发展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等,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
一、关于示范工程建设
2013年我部启动了农业物联网区域示范工作,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5年多来先后在天津、上海、安徽、吉林、江苏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并带动各省启动实施了一系列农业物联网项目。区域试验坚持边试验示范、边总结提炼,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2014年集中展示与推介310项农业物联网技术、产品,2015年向社会集中发布了116项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2016、2017年陆续总结推介果蔬种植、畜禽养殖等10种农业物联网应用多媒体宣传影片。我部还加快推进智慧农业工程实施,促进物联网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一批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物联网示范基地,熟化一批农业物联网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推广一批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
二、关于农业电子商务应用
2016年,我部印发了《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部署北京、河北、广东、重庆、海南、吉林、黑龙江、湖南、江苏、宁夏等10省份分别开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探索建立蔬菜、畜禽产品、水果等典型鲜活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分等分级、物流配送等标准作业流程和业务规范,构建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监管体系。2017年进一步明确试点要求,继续支持10个省份重点在电商模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加强试点探索,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大力加强分拣包装、仓储加工、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关于实施人才培养计划
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农业农村信息化人才和电商人才培养力度。一是普及农业电子商务相关知识和培训电子商务人才。充分利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职业农民教育等现有培训资源,加大农业电子商务培训力度,在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会议暨新农民创业创新大会上举办农业电子商务分论坛,在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暨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上举办农业电子商务分论坛,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主办电商扶贫论坛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强农业信息技术学科群建设。建立了由1个综合性重点实验室、13个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和2个科学观测实验站组成的农业信息技术领域重点实验室体系。截至2018年5月,已安排中央财政投资4456万元开展重点实验室条件能力建设。新增农业遥感学科群,包括1个综合性重点实验室、4个专业性重点实验室。三是加快产学研用资源整合优化。构建了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聚集各类农业科技教育资源,为各级农业科教管理部门、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和广大农民提供在线学习、农技推广、管理考核等服务。
此外,教育部着力加大专业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一方面,优化专业设置。2015年,新修订《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流通与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2016年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增补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2017年,全国高职院校开设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点64个,招生4300余人。另一方面,加强行业指导。2015年,受教育部委托,组建了新一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优化了组织机构和人员结构,围绕职业教育中心工作,积极发挥研究咨询和指导服务作用。
财政部自2015年以来,设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深化办学机制和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由省级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并结合本地区年度职业教育重点工作,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亟需、特需专业,以及技术技能积累和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的专业倾斜。
四、关于鼓励科研院所实施“大数据+”现代农业科研项目
教育部和财政部高度重视“大数据+”现代农业科学研究,以科研项目为抓手,积极推动“大数据+”现代农业工作。近年来,高校牵头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云计算和大数据”“智能农机装备”“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的多个项目。
财政部在科研专项和调整资金管理机制等方面,继续加大对“大数据+”现代农业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一是设立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启动了“云计算和大数据”“高性能计算”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基本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等,增强对位于地方的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支持其改善科研基础条件,提高自主开展研究能力。三是调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机制。鼓励地方综合采用后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发放创新券等多种投入方式,支持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和技术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以及成果转化项目示范。
五、关于试点示范
我部自2016年起开展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工作,各试点省市针对区域优势特色品种,探索全产业链的大数据建设模式,初步形成了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和数据服务机制,提高了生产经营的科学决策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引导地方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大数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在全国布局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在大数据体制机制创新、法规制度建设、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与分析应用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着重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能培训等领域加大力度,充分发挥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在实现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一是深入组织开展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持续推进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项目实施,发挥带动示范作用,深入推进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物联网示范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农业物联网产品、技术研发和农业物联网成套设备熟化,推广一批节本增效应用模式。建立健全农业物联网技术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加大应用研究和推广投入力度,集聚市场力量引导农业物联网产业快速发展。二是大力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工程。积极引导各类电商平台,探索政府、企业、农民共同协作的农产品电商上行模式。加快推动农产品电商标准建设,面向科研院所、地方农业部门、电商企业开展申报。编制中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报告,加强对各地先进电商模式的总结推广。三是大力推动以农业信息技术等学科群为纽带的协同创新。组织有关科研院校和企业开展农业大数据领域的联合攻关,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协同创新机制,促进科技资源、平台特别是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共同参与研发和推广应用,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四是深入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组织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抓好工作落实,联合有关企业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办好农民手机培训周、农民手机应用技能竞赛等系列活动。五是推动农业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和农业农村电商课程设计和教材开发,选聘高水平师资,构建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推动农村信息化和农业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取得新进展。同时,教育部将进一步发挥重点实验室的科研作用,加强在“大数据+”、物联网、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将科研成果转化与基础科研工作更好地融合。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支持现代农业人才培养,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关任务要求,深化大数据行业应用,继续开展大数据优秀案例和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和宣传推广工作,不断完善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有能力的软件企业、大数据企业与农业部门加强合作,积极参与全国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充分释放大数据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财政部将按照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要求,继续通过相关支持渠道,加大对地方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努力促进提升地方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关心和重视,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