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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50403201800087
信息所属单位
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在石家庄市等六个市(县)启动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试点的通知
文  号
农办市[2018]7号
生效日期
2018年02月07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09日
内容概述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16〕4号)(以下简称《意见》)的工作安排,在你厅初审推荐的基础上,我部组织专家对石家庄市、杭州市、临沂市、海口市、通海县、西宁市试点方案进行了论证,决定从2018年起在上述6个市(县)开展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试点。
索 引 号
07B050403201800087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在石家庄市等六个市(县)启动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试点的通知
文  号
农办市[2018]7号
信息所属单位
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生效日期
2018年02月07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09日
内容概述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16〕4号)(以下简称《意见》)的工作安排,在你厅初审推荐的基础上,我部组织专家对石家庄市、杭州市、临沂市、海口市、通海县、西宁市试点方案进行了论证,决定从2018年起在上述6个市(县)开展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试点。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在石家庄市等六个市(县)启动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试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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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浙江省农业厅、山东省农业厅、海南省农业厅、云南省农业厅、青海省农牧厅: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16〕4号)(以下简称《意见》)的工作安排,在你厅初审推荐的基础上,我部组织专家对石家庄市、杭州市、临沂市、海口市、通海县、西宁市试点方案进行了论证,决定从2018年起在上述6个市(县)开展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试点。

  请你厅按照《意见》有关要求,会同试点市(县)扎实做好试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我部将按照《意见》,做好相关服务、指导和评估总结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

  2018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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